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四〔2014〕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國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各地區各單位在執行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3月31日
分類標準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作出分類標準。
一、冶金行業
主要包括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大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及燒結企業。
二、有色行業
主要包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大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
三、建材行業
主要包括非金屬礦物製品業1大類企業。不包括:玻璃製品製造1中類的所包含的全部企業;陶瓷製品製造1中類的特種陶瓷製品製造,日用陶瓷製品製造,園林、陳設藝術及其他陶瓷製品製造等3個小類的企業。
四、機械行業
主要包括金屬製品業,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等9大類企業。不包括:金屬制日用品製造,船舶及相關裝置製造,航空、太空飛行器及設備製造,腳踏車製造,電池製造,家用電力器具製造,照明器具製造,鐘錶與計時儀器製造等8箇中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手工具製造,刀剪及類似日用金屬工具製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製品製造,衡器製造,照相機及器材製造,眼鏡製造等6個小類的企業;家用鎖具及其配件製造企業。
五、輕工行業
主要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除酒精製造),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家具製造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橡膠和塑膠製品業等10大類的企業;日用化學產品製造(除香料、香精製造),玻璃製品製造,陶瓷製品製造(除衛生陶瓷製品製造),金屬制日用品製造,腳踏車製造,電池製造,家用電力器具製造,照明器具製造,鐘錶與計時儀器製造、日用雜品製造等10箇中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手工具製造,刀剪及類似日用金屬工具製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製品製造,衡器製造,照相機及器材製造,眼鏡製造等6個小類的企業;以及家用鎖具及其配件製造企業。不包括:從種植、養殖、捕撈等環節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服務企業。
六、紡織行業
主要包括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等2大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
七、菸草行業
主要包括菸草製品業1大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及菸草製品批發1個小類的企業。
八、商貿行業
主要包括批發業,倉儲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等5大類的企業(不含消防、燃氣的監管)。不包括:醫藥及醫療器材批發,貿易經紀與代理,貨攤、無店鋪及其他零售業等3箇中類所包含的全部企業;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中類的菸草製品批發1個小類的企業;礦產品、建材及化工產品批發中類的石油及製品批發、化肥批發、農藥批發、農業薄膜批發、其他化工產品批發等5個小類的企業;汽車、機車、燃料及零配件專門零售中類的機動車燃料零售企業;其他餐飲業中類的餐飲配送服務1個小類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