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國土資源局

冀州市國土資源局,是一個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冀州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的批示,貫徹執行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組織貫徹執行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二)統一管理管理土地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查處土地違法,解決土地權屬糾紛問題。

(三)規劃和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國土資源隊伍的正規化建設以及國土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本級國土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和承辦國土資源局對上級交辦、監察發現和民眾舉報的土地違法案件、土地糾紛案件的預審、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徵用、占用、劃撥、出讓工作。負責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權屬管理和監督監查工作。

(七)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採礦登記發證和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科室職能:

1、組織協調機關督查、文印、保衛、車輛、接待等日常工作;

2、負責有關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組織、上傳信息、下達各類檔案通知;

3、負責機關檔案資料整理、管理、歸檔;

4、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

5、負責機關黨建和人事工作。

耕地保護科

科室職能:1、擬定全市耕地保護、農用地轉用、土地開發整理辦法;

2、組織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3、組織耕地開發的立項、檢查和驗收;

4、指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

5、審核農用地轉用、耕地補充、徵收方案。

土地利用科

科室職能:

1、負責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收回工作,指導土地收購儲備工作,並擬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2、審查集體建設用地占用、置換,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

3、審核供地、收回、土地資產處置、臨時用地和復墾置換等方案;

4、組織制定城鎮土地基準地價和農用地地價;

5、發布建設用地及地價信息。

地籍科

科室職能:

1、擬定地籍管理辦法;

2、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

3、審批農村宅基地;

4、負責國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5、負責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

規劃科

科室職能:

1、起草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

2、編制全市基本農田、土地開發整理等專項規劃;

3、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

4、負責對建設項目實行用地預審;

5、負責測繪行政管理工作。

土地儲備中心

科室職能:

1、擬定土地收購儲備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收購、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前期工作;

3、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徵收集體土地的前期工作;

4、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