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和用途
其他基金是相對於具體基金而言的一項專用資金,明確了需按照國家當時的規定進行設定、提取和使用,這是為將來的需要而預留的口子。例如,根據目前實際需要,可在其他基金中設立“房改基金”。隨著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推行,公有住房正在逐步出售給個人,住房出售收入作為國有資金,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售房收入及售房款使用的管理與監督,以保證國有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保證職工住房待遇的改善及不斷提高。
其他基金是指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定的專用基金。
來源和用途
其他基金是相對於具體基金而言的一項專用資金,明確了需按照國家當時的規定進行設定、提取和使用,這是為將來的需要而預留的口子。例如,根據目前實際需要,可在其他基金中設立“房改基金”。隨著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推行,公有住房正在逐步出售給個人,住房出售收入作為國有資金,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售房收入及售房款使用的管理與監督,以保證國有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保證職工住房待遇的改善及不斷提高。
第十一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一百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託管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經2002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修訂,2...
內容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核准的其他機構擔任。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本信息 法規正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是為了規範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
法律修訂 法律全文證券投資基金(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是一種利益共存、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
起源 發展 特點 主體 功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是中國頒布的規範與指導證券投資基金的綱領與指導性法律,該法於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託管人 第四章 基金的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11月5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1月14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已失效,被《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
管理辦法內容 內容與格式基金代銷是金融機構的一項投資業務,全稱為開放式基金代銷業務,該業務是指金融機構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託,簽訂書面代銷協定,代理基金管理人銷售開放式基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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