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

(一)罪刑法定的表述 (二)罪刑法定與社會危害性 (一)關於法人犯罪概念的爭論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廈門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9月1日)
平裝: 395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61533926, 9787561533925
條形碼: 9787561533925
尺寸: 23.8 x 16.8 x 2.4 cm
重量: 662 g

作者簡介

江平,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國務院批准的有突出貢獻、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曾當選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曾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職;曾赴比利時根特大學、香港大學、義大利第二羅馬大學、日本青山學院、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講授中國民法、羅馬法、公司法等課程,並獲比利時根特大學名譽法學博士,秘魯天主教大學名譽法學教授等殊榮。現仍然擔任著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國際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會長等職務。
曲新久,198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自1988年開始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師,歷任助教(0988年)、講師(1990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1999年)。論文數十篇,專著有《刑法的精神與範疇》(2000年版、2003年修訂版)、《刑事政策的權力分析》(2002年)、《金融與金融犯罪》(2003年)。它曾獲法務部優秀教師(1994年)、北京市高校優秀青年骨幹教師(1994年)、北京市高校教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7年)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92002年)、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2003年)等稱號、獎項。

內容簡介

《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由著名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任總主編,由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成就的知名中青年學者擔任各卷主編。《實錄》以史家的筆法,以“實錄”的方式,從學術史的層面上再現共和國六十年歷史進程中發生的一次又一次法學重要問題的論爭,從一個側面揭示我國法學從“荒蠻之地”走向“顯學”,從“幼稚之學”走向成熟,與時俱進、不斷開拓的歷程。讀者不僅能從其問領略到我國法學成長過程的點點滴滴,同時也能真實感受到共和國六十年民主法治與法學發展的艱辛歷程。六十年來,我國法學的發展如同唐僧i西天取經那樣,歷盡波折,備嘗艱辛。其間的經驗教訓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做了忠實記錄,以留給後人評判。

目錄

總序
罪刑法定原則之爭
一、痛遭否定
二、頑強生存
三、確立之爭
(一)罪刑法定與類推之爭
(二)罪刑法定的本土資源
四、發展之爭
(一)罪刑法定的表述
(二)罪刑法定與社會危害性
(三)罪刑法定的形式側面與實質側面
(四)罪刑法定與判例法
(五)罪刑法定與空白罪
(六)罪刑法定與溯及力
(七)罪刑法定與明確性原則
(八)罪刑法定的程式機能
(九)罪刑法定原則的司法化
參考文獻
第二專題
關於社會危害性理論的論爭
一、蘇聯社會危害性理論及其引入
(一)蘇聯刑法中的社會危害性理論
(二)我國刑法對社會危害性理論的引入歷程
二、社會危害性是否是犯罪獨有的特徵
(一)建國之初的廢舊立新及對社會危害性理論的論述
(二)1957年反右之前關於社會危害性的討論
(三)犯罪本質的討論演變成為犯罪矛盾性質的討論
三、犯罪本質和定罪標準的社會危害性
(一)對於社會危害性與犯罪概念、功用、基本含義的論述
(二)對於判斷社會危害性具體標準的討論
(三)關於社會危害性是否屬於故意認識內容的討論
(四)1979年至1997年社會危害性討論的小結
四、反思社會危害性與刑事違法性的衝突
(一)批判社會危害性的聲音響起來
(二)改革派、保守派、改良派
(三)小結:對於社會危害性不同維度的思考
五、後社會危害性時代的刑法走向
參考文獻
第三專題
關於犯罪論體系的論爭
一、引言:什麼是犯罪論體系
二、四要件說的一統天下(1949-1987年前後)
(一)犯罪構成理論的引入
(二)犯罪構成理論研究的復興及一些獨立性思考
三、第一次論爭:“四要件說”基礎上的改良
(一)關於犯罪客體要件的去留之爭
(二)犯罪主體是犯罪構成要件嗎?
(三)關於犯罪結果、犯罪對象、犯罪目的
犯罪動機等要素的爭論
(四)小結
四、第二次論爭:從平面體系走向階層體系
(一)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排列順序的爭論:平面VS階層
(二)關於正當化事由的體系性定位的爭論:積極VS消極
(三)關於設立獨立的責任、違法階層的討論:統一VS獨立
(四)建構犯罪論體系幾對關係的提出
(五)犯罪論體系多元論的提倡
(六)“四要件說”維護論者的反駁
五、第三次論爭:漸熄還燃的戰火
參考文獻
第四專題
正當防衛之爭
一、1997年刑法前的主要爭議
(一)防衛時間
(二)防衛起因
(三)防衛意圖
(四)防衛限度
(五)防衛過當的主觀心態
(六)人民警察的職務行為
二、修改與補充的主要爭論
三、1997年刑法後的主要爭議
(一)刑法第20條第3款的理解
(二)防衛限度的再爭鳴
(三)被搶後駕車撞人案件的定性
參考文獻
第五專題
罪過的主要爭議
一、定義之爭
二、規範性評價因素的爭議
三、罪過形式的爭議
(一)複雜罪過說的爭議
(二)關於複合罪過說的爭議
(三)關於“客觀的超過要素”的爭議
四、嚴格責任之爭
(一)嚴格責任是否與罪過對立
(二)我國刑法中是否、應否存在嚴格責任
(三)我國刑事立法中是否應當規定嚴格責任條款
五、期待可能性的爭議
(一)我國刑法中可否引入期待可能性
(二)期待可能性的地位
參考文獻
第六專題
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理論與立法發展
一、法人能否成為犯罪主體的論戰
(一)論戰初起
(二)論戰高潮
(三)肯定論強勢,但論戰餘波未平
二、法人犯罪的犯罪論問題的爭論
(一)關於法人犯罪概念的爭論
(二)關於單位犯罪主體範圍之爭
(三)法人犯罪罪過之爭
三、法人刑事責任與刑罰問題的爭論
(一)法人刑事責任的理論根據
(二)法人犯罪存在幾個責任主體
(三)雙罰制的理論依據
(四)法人犯罪的刑事責任承擔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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