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區林業局

裕安區林業系統由林業局機關和13個局屬單位組成,職工總數334人。其中,在職職工238人,退休人員95人,離休人員1人。

機構概況

裕安區林業系統由林業局機關和13個局屬單位組成,職工總數334人。其中,在職職工238人,退休人員95人,離休人員1人。局機關職能股室4個,即:辦公室、林業股、林政股、財務股,13個局屬單位分別為區林木良種場、區中心苗圃、大別山植物園、獨山木竹檢查站、戚橋木竹檢查站、獨山森工站、城關森工站、區森防站、區林業派出所、區林業總站、區林業科技中心、區防火辦、區林業執法大隊。13個局屬單位的單位性質分別是:財拔事業單位4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4個,差補事業單位2個,企業2個,掛靠單位1個。其中,經濟狀況差的單位,主要有l場1圃1園,2個檢查站。全系統共有專業技術人員50人,其中3高級工程師3人,工程師11人,初級(助工、技術員)36人。
裕安地處皖中,大別山北麓,是由原六安縣延續而成的年輕縣區。全區轄24個鄉鎮街,面積1926平方公里。地勢由南向北傾斜,崗沖相間,綿延起伏。西南部為山區,中部為丘陵,北部為灣畈區。
全區林業用地面積55465.5公頃,占國土面積28.8%。據2005年二類清查,全區有林地面積44899.9公頃,占林業用地面積80.9%,活立木蓄積186.7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24.06%,林木綠化率28.64%,林業產值3.2億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方針、政策和各項林業法規,擬定全區林業生產規劃、組織、督促各項管理措施落實。抓好全區林業隊伍建設。
(二)編製造林綠化和林木種苗總體規劃、計畫,協助當地政府組織、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抓好採種育苗、造林撫育改造,國土綠化、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做好造林檢查驗收及有關資金髮放等工作;總結推廣林業生產先進經驗,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實行科技興林。
(三)組織指導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核發和檢查監督,做好轄區內木材運輸和經營加工、管理監督等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參與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負責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和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協調調處山林權屬糾紛工作。
(四)指導、檢查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指導、監督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五)對鄉鎮林業工作站、苗圃、綠化、國有林場、集體林場和木材生產、林產化工等林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規劃指導林產品和木材市場建設。
(六)指導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林業基本建設,負責區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畫的管理。
(七)制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科研和技術開發項目的實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林業科學技術交流活動和專業人才培訓,指導林業宣傳工作。
(八)組織林業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和交流活動,管理局直屬單位,對鄉鎮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九)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負責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業務。
(十)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和黨群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朱先德 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計畫,招商引資。
何進民 主持黨務工作、機關工作,分管退耕還林、造林、營林,林業股。
沈 強 主持綠化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宣傳、群團、工會、文明創建、老幹部、綜合治理、公安消防、安全生產、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
王成澤 分管林業科技、林業項目、林業產業、林業生產自救,分管林場、苗圃、大別山植物園。
彭家友 分管林政資源、行政執法、站所建設、森工、普法宣傳。
劉運富 主管紀檢、監察,分管信訪、計生、辦公室。
田 田 主管工會、辦公室、防火辦、信訪辦工作,分管基建。

內設機構

區林業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機關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文印、網路、保衛、保密和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後勤事務、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管理;負責離退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其他的工作。

(二)法制股

貫徹執行林業方針、政策,檢查督促林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林業執法部門(單位)工作及隊伍建設,推進林業綜合執法;監督、審查林業執法過程並簽署林業法制工作機構意見,負貴對林業執法案件的初審;配合有關部門承辦林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指導承辦有關法律事務,法律諮詢等事項;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協助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負貴指導林業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資質認證,執法培訓及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林木、林地等山林糾紛的調處;辦理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抬理等日常事務。負責依法行政、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方案的起草制定等日常工作,並監督落實情況。

(三)林業股(綠化辦)

研究提出全區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區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法律、法規;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與開發利用;建設油茶等生物性能源林基地;開展綠化長廊建設和城鄉綠化工作,做好退耕還林、農業綜合開發和長防林等綠化項目工作;指導監督造林綠化檢查驗收考核;組織、指導全區林木採種和林業育苗及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林場(苗圃)、基層林業站和鄉村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林業技術標準;承辦重大林業科技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協調林業技術市場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推廣機構的建設與管理。承辦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林業系統引進國外智力、技木、資金和林業國際合作項目等工作。
貫徹落實全國人大《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裕安區義務植樹活動,城鎮綠化規劃,開展機關單位花園文明單位的創建、申報、管理工作;依法徵收、管理、使用義務植樹的綠化費,依法管護城鎮綠地、古樹名木,總結義務植樹活動先進經驗,先進典型。

(四)資源林政股

負責起草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並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森林資源及年度木材生產計畫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及林區木材經營(加工);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承辦應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占、占用的初審和申報工作;開展林權、林地流轉,組織指導全區森林分類經營工作。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野生動植物資深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指導陸生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特種的進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的馴養、繁殖的審批及其產品出口的申報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計畫,對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林產品加工經營、林產化工、森林藥材、森林旅遊、森林花卉、森林蔬菜和林業多種經營進行指導,指導監督林業安全生產。

(五)森林防火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政策,監督《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組織民眾預防森林火災;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撿查,消滅火災隱患;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撲救隊伍;組織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管理、維護防火設備和設施;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案,協調指揮撲救森林火災;協調查處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轉接省、市發布的森林火險預報,報送森林火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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