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衙
亦作“ 公牙 ”。封建時代的衙門。《舊唐書·輿服志》:“京文官五品已上,六品已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絝褶,諸州縣長官在公衙,亦準此。”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公牙》:“近代通謂府廷為公衙,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或云:‘公門外刻木為牙,立子門側,以象獸牙。軍將之行,置牙竿首,懸旗於上。’其義一也。” 宋 王讜 《唐語林·補遺一》:“近代通謂府庭為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詩》曰:‘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司馬掌武備,象猛獸以爪牙為衛,故軍前大旗謂牙旗……是軍中聽號令,必至牙旗之下,稱與府朝無異。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為公牙,府門為牙門,字稱訛變,轉而為衙。” 元 施惠 《幽閨記·圖形追捕》:“訟簡公衙靜,民安士庶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