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伊斯特布魯克和費希爾認為,在零交易成本條件下,假如公司組織中的投資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關主體能夠協商達成一致並且能夠準確無誤地履行他們之間的協定的話,公司法的規則和運作就和他們所自願達成的契約條款相類似。但是由於有關契約的談判和履行總是要付出成本的,這時,對於那些為風險事業貢獻了資本和時間的公司參與者來說,公司法就能夠為他們之間關係的治理,提供一套他們都可以統一遵循的規則及實施機制。作者在本書中解釋了為什麼要假定這種交易成本的節約是公司法所獨有的功能,並且還在公司組織的框架內,解釋了公司法的這個解釋視角對於投資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關主體的行為方式采說所具有的潛在含義。...目錄:
1公司契約
2有限責任
3投票
4信義原則,商業判斷準則和派生訴訟
5公司控制權交易
6估價救濟
7要約收購
8公司合併的爭議和州反接管條例
9 閉鎖公司
10內幕信息交易
11強制性信息披露
12最優損害賠償
作者介紹
伊斯特布魯克,美國第七巡迴區法院大法官。.費希爾,芝加哥大學法律與商務Lee and Brena Freeman講座教授。..
張建偉,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羅培新,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上海市曙光學者,華東政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