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1月1日)
平裝: 187頁
開本: 32開
ISBN: 7801983270
條形碼: 9787801983275
尺寸: 21 x 14.7 x 0.8 cm
重量: 222 g
作者簡介
張衛英,廣西藤縣人,1999年、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畢業,分獲法律碩士、民商法學博士學位。長期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先後任教於濟南大學、山東財政學院、北京科技大學。在《法商研究》、《河北法學》、《政法論叢》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十餘篇。其中,涉及公司法方向的主要有《國有企業公司化改革的法律完善》、《抽逃出資的民事責任》、《公司轉投資總額的法律完善》、《股東的賬簿查閱權及其實現》、《法人是否可以擔任公司董事》、《完善董事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等。
張衛英博士在本書中對傳統的法人責任中的“單罰制”提出了質疑,並提出了在法人責任中應采“兩罰制”的立法建議。該書系統論述了公司法人與其機關成員的法律關係、董事對第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價值取向和理論基礎,在分析借鑑各國或地區立法的基礎上,提出了在我國公司法人責任中確立董事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責任的立法建議。
目錄
導論
一、研究主題的界定
二、研究的意義
三、研究的方法
四、本書的基本框架
第一章 公司法人責任的相關制度及其理論基礎
第一節 法人獨立人格制度
一、法人獨立人格的發展歷程
二、關於法人本質的主要學說
三、各國民法典關於法人本質的立場
四、關於法人本質論爭的思考及對我國民法典立法的啟示
第二節 公司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一、公司法人的權利能力
二、公司法人的行為能力
第三節 公司法人獨立責任制度
一、公司法人獨立責任的含義
二、公司法人承擔獨立責任的條件
三、公司法人獨立責任與其機關成員個人責任的關係
第四節 公司法人為其機關行為承擔責任的理論基礎
一、代理說與代表說
二、完善我國法人制度中的代表說
第五節 公司機關成員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理論基礎
一、公司機關成員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制度基礎
二、公司機關成員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經濟學基礎
第二章 公司機關及其成員
第一節 公司機關及其人員構成
一、公司機關的含義
二、公司機關與其成員的關係
第二節 公司董事的含義和種類
一、公司董事的含義
二、公司董事的種類
第三節 董事的資格
一、關於法人是否可以擔任公司董事
二、關於是否應當規定公司董事的消極資格
第三章 董事的權利和義務I
第一節 董事與公司的法律關係
一、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的主要學說
二、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的主要學說
三、對各種學說的思考及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建議
第二節公司權力結構的變遷與董事權利、義務的加強
一、公司董事會的權力
二、公司權力結構的變遷——“股東大會中心主義”向“董事會中心主義”的轉變
三、董事的權利
四、董事的義務
第三節 代表董事的權利——公司代表權
一、公司代表權的含義
二、公司代表權的行使方式
三、公司代表權的限制及其效力
四、本節小結
第四章 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第一節 英美法系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一、董事違反對第三人注意義務的責任
二、董事違反對第三人信義義務的責任
第二節 大陸法系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一、德國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二、瑞士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三、日本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四、韓國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五、我國台灣地區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
第三節 有關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和學說的小結
一、英美法系關於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立法特點
二、大陸法系各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的特色
三、公司法中董事對第三人責任與民法中侵權責任的關係
四、關於第三人的請求權及其行使方式
第五章 完善我國公司法人與其機關成員對第三人責任的分擔機制
第一節 確立法人責任制度中的“兩罰制”
一、“單罰制”與“兩罰制”
二、各國民法中“兩罰制”的主要方式
三、確立我國法人制度中“兩罰制”的主要理由
四、關於“兩罰制”的立法建議
第二節 關於法人機關成員職務行為的判斷標準
一、我國現行的相關立法
二、有關學說及其評價
三、對法人機關成員職務行為判斷標準的立法建議
第三節 建立我國公司董事對第三人責任制度
一、關於責任董事的範圍
二、關於公司董事執行職務的行為
三、關於公司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的過錯要件
四、關於第三人的請求權及其訴權
五、本節小結——建立我國公司董事對第三人責任制度
第四節 完善董事對公司責任的免除制度
一、各國關於董事對公司責任免除的規定
二、完善我國董事對公司責任的免除制度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