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徵信系統

公共徵信系統,是指由政府(通常是銀行監管者)運營的一種徵信系統。

概念

今天,幾乎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擁有至少一家公共徵信機構,而且一般擁有多家公共徵信機構。近些年來,隨著公共徵信系統的建立,徵信機構幾乎又傳遍了每個發展中經濟體和轉軌經濟體。中國統一的個人徵信系統已於2006年1月正式啟動,企業徵信系統預計也將於2006年上半年實現全國聯網運行。

由政府(通常是銀行監管者)運營的徵信系統,我們稱為公共徵信系統(PUB-LIC CREDIT REGISTRIES,PCRs)。歐洲中央銀行的行長委員會將公共徵信系統定義為:“一個旨在向商業銀行、中央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監管當局提供有關公司及個人對整個銀行體系的負債情況信息的信息系統”。大多數公共徵信系統由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者經營,根據法律或法規,他們所監管的金融機構必須參加該系統。因此,大多數公共徵信系統最大的數據來源是商業銀行。法律要求各機構定期報送信息,一般來說,信息首先從參加機構流向公共徵信系統;每家機構必須定期提供有關自己發放的每筆貸款的數據。公共徵信系統將各家銀行發放給同一借款人的貸款數據集合起來,以便得到該借款人總的負債情況。每家銀行會自動得到有關它報送貸款數據的那些借款人的總體負債情況。

核心

公共徵信信息的核心是還款人過去的還款歷史,一般包括商業借款人和消費者借款人的情況。提供的信息可能只是負面信息,如逾期還款、違約和其他違規性的信息,也可能包括正面信息,如及時還款的信息。也可包括其他類型的信息,例如地址和出生日期等個人基本信息以及從法院記錄或其他公共的或政府部門獲得的信息,這些都會對借款人的可信度產生影響。中國個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三類,一是身份識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二是貸款信息,包括貸款發放銀行、貸款額、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實際還款記錄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發卡銀行、授信額度、還款記錄等。隨著資料庫建設的逐步完善,還將採集個人支付電話、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決、欠稅等公共信息,以全面反映一個人的信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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