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棲幹部

兩棲幹部

”兩棲幹部“,兩棲一詞指“水陸兩棲的”,多用來形容在陸地和水裡都能存活的動物,而這裡借用“兩棲”概念,指既在政府部門任職,又在社會企業或團體中兼任職務的官員。退休官員兼任社會職務可以為其提供政府資源,而在任官員兼任社會團體職務很容易就會滋生權力尋租和腐敗問題。

背景概述

2015年7月,北京已啟動對各黨政機關離退休幹部兼職社團“底數”逐一摸排、清理。新近出台的檔案規定,離退休幹部在社團兼職情況須本人每年書面報告,同時兼職不得領取任何津貼報酬。針對在職幹部,北京明確除特殊情況須審批之外,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應主動辭去兼任的社團領導職務。北京當地政府正在採取措施清理“兩棲幹部”,即在社團兼職、利用自己當前或者之前的職位以及跟政府部門的關係謀取利益的離退休或者在職官員。

現象

兩棲幹部兩棲幹部
曾幾何時,全國一片經商熱潮,個別幹部也“不甘落後”,用國家資金開辦企業、被邀到企業兼職。這些新時期的“紅頂商人”,兼具運動員、裁判員的雙重身份,要權有權,要錢有錢,一面在官場呼風喚雨,一面在商海經營牟利。在金錢、美色的誘惑下,個別幹部守不住底線,就此觸及黨紀國法的“高壓線”。
幹部從事的黨務、行政管理,本與經營企業區別甚大。然而,權力效應之下,一些並不擅長經營的幹部卻成了香餑餑,即使是離退休者也頗搶手。何也?因為這些人擁有巨大權力和人脈資源。在利益的誘惑下,個別幹部也“腳踩兩隻船”。“引進公務員,實際上相當於引進了一部分政府資源”,可謂一語道破天機。

原因

這常常是因為,退休幹部雖然離開了辦公室,但人熟門兒清,影響猶在。那些企業和協會看中的正是其人脈等資源。在他們眼裡,退休幹部就是“鬥神”,有事兒可以幫著擺平;也是“財神”,找當年的部下、門生批點錢,化點緣,相當管用;有時候也是“戰神”,遇到難啃的硬骨頭,搬出老將,相當給力。退休的尚且有如此“功能”,在職幹部就更不用說了。一位社會團體負責人坦陳:引進公務員,實際上相當於引進了一部分政府資源。這話的現實意味,很耐人琢磨。

負面影響

兩棲幹部兩棲幹部
“兩棲幹部”的大量存在帶來很多負面影響:一是工作能力弱化,二是期間往往急功近利追求近期效應,三是不惜勞民傷財,盲目決策,喜歡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成為了別人的“護身符”,其實質是做了不利於自己及他人的錯事、敗事。久而久之,相互影響與傳播形成了一個圈子,最終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

顯而易見,“兩棲幹部”的“變味”兼職滋生的問題不少。這使得社會職務成了幹部增收的“錢袋子”,部分社團組織成為了一些部門的“小金庫”、一些人違規斂財的“取款機”。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久而久之,影響了黨內整體凝聚力和工作效力,最終是在做不利於社會和人民的事情。

如何治理

權與錢的糾結,幾乎是所有貪腐案件的共同點。雖然到企業、社團兼職或任職的幹部是極少數,但這股逆流不可小視。堅決阻斷“兩棲幹部”的仕途經濟,一是必須架起“高壓線”、劃出不可踐踏的制度“紅線”,既從嚴規範幹部在企業和社團的兼職任職行為、又從嚴查處其中的違規違法行為;二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寬市場準入規則以增強企業活力,讓依法辦事、依規辦事成為常態。

簡言之,一切按規矩來,有事按法條辦,而不是靠門子、拼路子、看面子,那些企業、協會還需要四處尋找所謂的“保護傘”“護身符”“敲門磚”嗎?這種轉變會很艱辛,但無疑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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