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創新網路

全球創新網路

全球創新網路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由封閉式創新轉向開放式創新後的一種創新模式。當前社會,創新環境瞬息萬變,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注重從外部尋求可用資源。全球創新網路的形成,有助於高效整合行業內外創新資源,從而滿足中國行業創新需求和全球科技資源融合。 德稻全球創新網路作為這種創新模式的先驅者,積極實踐著全球創新資源的整合,驅動全球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產生背景

伴隨知識存在形式和研發創新活動呈現出的新特徵,以及通信交通技術的日益普及,企業利用外部資源(尤其是全球範圍內資源)的重要性和可實現性不斷提高。

在20世紀大多數時間內,通過增加內部研發投入獲得技術優勢、從而在市場上獲得超額利潤的典型封閉式創新思維,曾經幫助企業牢牢掌握技術優勢而獲益。  

進入20世紀後期,知識總量激增,行業內各角落不斷湧現創新技術,大型企業已無法輕易壟斷或監測到大多數的領先技術。

同時,技術知識也呈現分散化趨勢,大量中小企業的湧現、科研機構及大專院校科研人員技術成果的豐富,甚至有些領先用戶也掌握大量的專業知識,從而降低了企業單純依靠自己內部研發投入進行創新獲得技術絕對優勢的可能性。

此外,更多的技術知識要求跨領域、多專業綜合,也增加了企業囊括創新所需全部人才的難度。即便企業為網羅各類人才而投入大量資源,現今企業間人員的頻繁流動也將導致技術知識的流動,最終降低企業對技術的控制權。  

市場瞬息萬變,技術生命周期不斷縮短,企業必須保持高效的技術更新。然而大型企業經過長期發展,組織結構不斷擴張,通常情況下研發過程及投資決策均設有複雜、僵化的執行程式,阻礙了內部技術創新效率的進一步提升。

而較以往研發後還需大量市場化調整有較大差別的是,有些技術研發成功後即可直接投入市場,即研發與市場化逐漸融合。

對於中小企業而言,這種能夠迅速獲得市場收益的研發活動新特性,有助於企業吸引更多風險投資的資金支持,較以往更易實現技術創新的良性循環,從而產生大量的技術創新成果。  

順暢的有線無線通信、便捷的全球交通運輸以及高度普及的網際網路,大大降低了企業間知識共享的成本,並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企業邊界,研發過程中同多個同行、客戶、供應商進行廣泛合作成為可能,具備了在全球範圍內利用資源的實施條件。

並且,信息技術的不斷提高,促使更多隱性知識顯性化,也降低了知識共享的難度。知識形態和技術創新方式的巨大變化,使企業無法完全依靠企業內部資源進行高效的創新;同時,企業外部不斷湧現出大量創新成果,雖然散落在世界各地,但藉助成熟的信息、通訊、交通等技術,企業可在全球範圍內搜尋並利用這些外部知識資源。  

重要意義

全球創新網路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由封閉式創新轉向開放式創新後的一種創新模式。企業增加內部研發投入占據技術優勢,從而在市場獲得超額利潤,這是典型的封閉式創新思維。鑒於當前創新環境的變化,企業開始注重從外部尋求可用資源,封閉式創新逐漸向合作創新、開放式創新轉變。

開放式創新的提出者Chesbrough認為,開放式創新“可以從企業外部和內部同時獲得有價值的創意,其商業化路徑也可以從企業內部和外部進行,從而將外部創意和外部市場化渠道的作用上升到和內部創意以及內部市場化渠道同等重要的地位”。

企業將獲取創意的範圍拓展至全球,借鑑創新網路和開放式創新的理論研究成果及企業實踐,通過建立全球創新網路(GlobalInnovation Networks,GIN)有效獲取全球創新資源,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雖然全球創新網路是將一般開放式創新的地域範圍擴展至全球,或者說是集中關注開放式創新在全球範圍的套用,但已有學者明確指出,地域範圍增至全球將影響創新的實質。例如,有些區域創新網路研究認為,若本地或區域的網路聯結被國際化或全球化所替代,則區域內的生產系統就會被破壞或出現潛在的危機。  

還有些研究認為,與開放式創新相比,企業組織藉助全球化的信息網路採用網路組織模式利用不同地域的資源進行創新時,所共享的是全球的創新資源,開放程度更高,創新組織方式更為鬆散。由此可見,與一般創新網路、開放式創新相比,由於地域圍擴展至全球,全球創新網路嵌入不同國家的創新環境,受到各國經濟、文化、法律、政治等因素影響,其內部系統運作模式、企業的開放程度、創新組織模式等必然發生較大變化,有必要對全球創新網路進行針對性研究。  

近年來,我國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有顯著提高,但與國外發達企業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從對專利總量及結構的分析中可以窺見一斑。

以專利申請數量為例,從1984年的1.44萬件增至2007年的69.42萬件,增長近50倍,其中,國內企業專利申請占國內職務申請比例超過80%。

很多企業也注重利用外部資源提升創新能力,例如華為在與國際研發機構合作過程中,在海外申請大量專利,2008年《專利合作契約》(PCT)專利申請數1737件,世界排名第一。雖然我國企業專利的數量飛速增長,但在體現專利質量的專利類型及所屬行業中不占優勢。  

以2008年專利申請為例,國內申請的71.7萬件中,發明專利申請19.4萬件,僅占27.1%;而同時受理的國外申請11.1萬件中,發明專利申請9.5萬件,占比達到85.7%。並且,我國的發明專利主要集中於中藥、食品和漢字輸入法等領域,而在無線電傳輸、計算機、聲像技術、電氣設備等高技術領域中仍是國外企業占主導。我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尤其令人擔憂,尚未起到激活行業創新潛力的作用。以2004年經濟普查數據為例,雖然我國中小企業的工業產值和是由中小企業實現的,並且美國評定的20世紀最重要的65項發明創造也均由中小企業或個人完成。全球創新網路為技術較落後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快速提升創新能力的途徑。  

企業建立全球創新網路,可以低投入、低風險地利用全球最新知識資源,充分發揮後發優勢,國內外很多企業實踐也證實了全球創新網路的高效。例如,思科公司(Cisco)雖然未像朗訊公司(Lucent)那樣對貝爾實驗室投入巨大人力財力進行內部研發,但它憑藉積極搜尋外界的創業公司,通過對外部資源的商業化,保持了與朗訊公司同步的驚人能力。同時,全球創新網路融合內外資源,進行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也必將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從而順利實現從“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的轉變。  

眾多網路化創新理論下誕生全球創新網路

企業集成遍布全球的正式和非正式創新網路,建立全球創新網路,快速而低成本地完成複雜創新,實現戰略意圖。可以說,全球創新網路是在當前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提出的一種開放式的創新思維,借鑑了眾多網路化創新理論。  

自1991年ResearchPolicy的“創新者網路”(Networks of Innovators)研究專集中首次出現“創新網路”這一概念以來,這種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的創新形式得到國內外學者的關注,已形成較完備的體系。通常,將創新網路分為區域創新網路和企業創新網路兩個層次進行研究。區域創新網路指“地方行為主體(企業、大學、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組織及其個人)之間在長期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與交流關係的基礎上所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系統”,側重研究在特定區域內各行為主體之間的關係。  

例如中關村區域創新網路、高新區創新網路、美國矽谷和128號公路等,是基於網路層次的研究視角。其中,產業集群為相同的產業高度集中於某個特定地區的一種產業成長現象,可以看作區域創新網路的相同產業網路研究。企業創新網路是“在技術創新過程中圍繞企業形成的各種正式與非正式合作關係的總體結構”以核心企業作為研究出發點,是基於企業層次的研究視角。  

全球創新網路的研究途徑接近企業創新網路的研究視角。在全球範圍內搜尋知識資源為己所用,建立與外界的各種正式和非正式聯繫,是全球創新網路的主要研究內容。全球創新網路以某一企業為出發點,研究核心企業與外部的互動行為,符合企業創新網路的研究思路。但由於全球創新網路採用一種高度開放的管理模式,企業邊界模糊,因而又不同於一般企業創新網路。  

同時,全球創新網路擴展了傳統區域創新網路的區域範圍。區域創新網路側重於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的行為主體研究,相對較封閉,大多數學者採用“區域創新系統”這一概念進行此類內容的研究,例如本地創新網路、產業集群等領域都是重點研究特定地域內的網路聯繫。而全球創新網路在全球範圍內選擇網路夥伴,將區域擴展至全球,內部系統將被破壞或出現潛在危機,同時也改變了區域創新網路因過度嵌入而引起的日益封閉的瓶頸狀態。

與區域創新網路、企業創新網路相比,全球創新網路將核心企業的目標與合作者的目標結合起來,是基於價值網路的研究視角。全球創新網路的價值是在彼此高度依賴的關係下合作產生的,合作者目標相互結合的程度及對互補資源投資的承諾是全球創新網路實現創新的基礎。此外,全球創新網路與國家創新體系之間也存在一定差異。弗里曼於1987年明確提出了國家創新系統概念,認為國家創新系統是存在於公共產業部門和私人產業部門的,決定新技術的產生、引進和擴散的各種制度所構成的網路。  

可以看出,國家創新體系是在特定國家範圍內,創新網路與創新環境相融合而共同構成的,是相對封閉系統的研究。而全球創新網路研究雖也涉及創新環境,但研究的是無邊界的創新環境,範圍更廣泛。從本組相關概念的辨析可知,全球創新網路主要是從網路價值層面進行研究,關注共同價值的創造。相對於企業創新網路而言,企業邊界模糊,在關注自身價值的同時也關注合作者的目標;相對於區域創新網路而言,全球創新網路不僅地域範圍擴大,而且更具開放性。  

集成創新、分散式創新等創新理論也考慮如何利用外部資源,通過本組概念辨析,可以明確全球創新網路在利用外部知識資源上的獨特之處。集成創新最早是由Iansiti在1998年提出,Iansiti將其定義為“以創造技術可供資源和技術套用關聯環境之間的匹配為目標的調查、評估和提煉的活動集合”。集成創新強調技術供給與需求之間的匹配,通過開放的產品建構和企業互動集成各種技術資源,內容包括技術集成、知識集成和組織集成,或戰略集成、資源集成、知識集成、時間集成和能力集成,既關注如何整合外部資源,又強調通過集成獲取外界資源的所有權。  

全球創新網路在形式上也是一種“集成”,在全球範圍內搜尋有用資源加以利用,但通常無需獲得所用資源的所有權,合作形式更多樣。分散式創新是指“創新所需要的技術和其他能力在一系列企業和其他知識創造機構之間廣泛分布”,是分布於不同地域的各子公司或不同地域的企業間的創新合作,側重於不同地域發生的分散式特點。全球創新網路也是從外部不同地區獲得資源,但是,分散式創新思維將外部資源看作相對靜態的、受空間限制的資源,而全球創新網路更傾向於將外部資源看作動態的、可以通過信息技術等手段減弱空間限制的資源。從本組相關概念辨析可知,全球創新網路在全球範圍內選取可利用資源,重點關注資源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並將其視為不受空間限制的動態資源。  

全球創新網路是開放式創新在全球範圍內套用的一種形式。“開放式創新”這一概念最早是由亨利·切薩布魯夫(Chesbrough Henry William,2003)在《開放式創新:進行技術創新並從中贏利的新規則》一書中提出。開放式創新是相對於“封閉式創新”而言,是在知識更新速度更快、分布更廣以及研發界限日益模糊的情況下出現的。Chesbrough認為,開放式創新就是“可以從企業外部和內部同時獲得有價值的創意,其商業化路徑也可以從企業內部和外部進行,從而將外部創意和外部市場化渠道的作用上升到和內部創意以及內部市場化渠道同等重要的地位”。  

全球創新網路具備開放式創新的開放性、資源流動的兩大特性。開放式創新為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模糊企業邊界,較以往封閉式創新企業的高度封閉、合作式創新企業的有限開放,發展到了高度開放的程度。全球創新網路也如此,為利用外部資源,與外界建立技術合作、技術聯盟、利用外界技術平台等,將企業創新範圍從內部擴展到外部,很多創新均有外部人員參加,甚至外部人員可能成為創新主體。  

此外,開放式創新還具備一種特性,即包括資源流入和資源流出兩種形式,不但強調有效利用外部資源,還鼓勵將內部閒置資源進行外部市場化。而全球創新網路在全球範圍內尋找可用資源,例如通過網際網路在全球徵集技術創意,同時也參與其他企業的全球搜尋,即將內部某些智慧財產權授權或轉讓給全球範圍的其他企業,也進行資源流入和流出。  

從本組相關概念辨析可知,全球創新網路與開放式創新具有同樣高度的開放性,更側重於在全球範圍內的資源利用。但是,由於全球創新網路是在全球範圍內進行資源利用,各國法規制度、企業文化差異、外部環境變化等影響因素眾多,尤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較複雜,因而企業在採用全球創新網路戰略時,與一般的開放式創新略有差異。  

期望解決的問題

高度開放的全球創新網路作為較新的創新網路模式,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從總體來看,相關研究成果並不多,尚未形成系統。

全球創新網路(GlobalInnovationNetworks,GIN)是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搜尋可利用的知識資源、關注資源使用權並且具備高度開放性的價值網路創新模式。
期望能夠解決以下幾類問題:
①概念體系:全球創新網路的本質特徵、結構組成、關鍵因素等。
②進化機制:全球創新網路的實現路徑、發展階段,各階段的主要特徵及轉變標誌。
③治理結構:網路協調機制、成果分配製度、信任機制。
④風險控制:環境的判斷、企業自身必備的條件、資源共享平台的監控機制。
⑤行業套用:國內外企業案例分析,展現企業實踐中套用的狀況,以及不同行業套用間的差異。
⑥政策建議:政府為推動企業建立全球創新網路可以制定的政策。 

德稻全球創新網路

德稻全球創新網路(DeTao Global Innovation Grid,以下簡稱GIG)是德稻集團在不斷探索與整合全球智慧資源的基礎上而建立的全球創新組織,由德稻集團董事局主席李卓智首創。通過半社會化、半商業化(即“社會組織+企業”)的開放運營模式,為我國各行業下的創新主體有效引入國際創新資源與智力支持。同時在海外金融機構、投資基金等外部機構的加持下,致力於推動全球智慧資源的採集、傳承和套用,將國際智慧與經驗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通過構建完善的創新業態與創新機制,為社會創新做出自身的努力與貢獻。

作為一家以全球本土化為使命的創新母體,德稻全球創新網路(GIG)積極開展多領域下的創新實踐,逐步建立起覆蓋全行業的教育創新平台、促進中小企業轉型與升級的知識資本服務平台、建立連通全球的金融服務平台,以及大師工作室等創新平台在內的全球行業服務網路體系。目前,德稻全球創新網路(GIG)已匯聚全球超過30個國家、24個行業領域的50位院士、500餘位行業大師及領軍人才。同時,GIG還與全球政府及非政府組織、智庫機構、行業協會及商會、高校機構、科研院所、跨國企業及其全球研發中心等200多個行業權威機構達成合作,網路覆蓋範圍處於不斷擴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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