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在電線電纜專業領域內,從事全國標準化工作的技術工作組織,負責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及國際電工委員會TC7、SC18A、TC20、SC46C、TC55在國內的技術歸口工作。
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領導和管理。
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任務
1、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提出電線電纜專業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技術措施的建議。
2、按照國家制訂、修訂標準的原則,以及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方針,負責組織制訂電線電纜專業標準體系表,提出電線電纜專業制訂、修訂國家標準的規劃、年度計畫和採用國際標準的的建議。
3、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計畫,組織電線電纜專業國家標準的制訂、修訂和複審工作。
4、組織電線電纜專業國家標準送審稿的審查工作,對標準中的技術內容、採用國際標準情況等提出審查結論意見,提出強制性標準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5、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作好電線電纜專業國家標準的通報和諮詢工作。
6、負責組織電線電纜專業的國家標準的宣講、解釋;培訓,推動標準的實施,對電線電纜專業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作出書面報告;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電線電纜專業標準化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7、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委託,承擔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相應技術委員會及分技術委員會對口的標準化技術業務工作,包括對國際標準檔案的表態,審查我國提案和國際標準的中文譯稿,參加對口的IEC技術委員會會議,以及提出對外開展標準化技術交流活動的建議等。
8、積極組織收集和分析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發展動態,翻譯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向企業提供諮詢和服務。
9、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委託,承擔國家標準的外文譯稿和承擔國際標準的起草工作,積極推薦我國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10、受有關主管部門委託,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認證、審定免檢產品和認定國家名牌產品等工作中,承擔電線電纜專業標準化範圍內產品質量標準水平評價工作。受有關主管部門委託,可承擔電線電纜專業引進項目的標準化審查工作,並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標準化水平分析報告。
11、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委託,辦理與電線電纜專業標準化工作有關的其他事宜。
12、在完成上述任務前提下,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將面向全社會開展電線電纜專業標準化工作。接受省、市和企業的委託,承擔電線電纜專業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制定、審查和宣講、諮詢等技術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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