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布局規劃

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布局規劃

民用運輸機場作為國家重要公共運輸基礎設施,是民航業發展的基礎,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航局關於印發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布局規劃。

前 言

民用運輸機場作為國家重要公共運輸基礎設施,是民航業發展的基礎,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008 年國務院批准實施《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不含通用航空機場)以來,我國機場數量顯著增加,機場密度逐漸加大,機場服務能力穩步提升。但機場總量不足、布局不盡合理等問題還較為突出,難以滿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無法適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廣大人民民眾便捷出行的要求,亟需進行修編。本規劃在 2008 年《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的基礎上,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總體要求,結合“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考慮,對民用運輸機場建設數量、空間布局等進行了調整完善,提出了一體化銜接、綠色集約發展等政策措施,形成與高速鐵路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格局。規劃目標年為 2025 年,展望到 2030 年,在實施過程中將根據民航運輸內外部條件和環境的變化,適時進行必要的修訂和調整。

規劃基礎

現狀評價

覆蓋範圍不斷擴大。截至 2015 年底,我國共有民用運輸機場 207 個,機場布點不斷加密,民航運輸能力不斷提高,在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應對突發事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 樞紐作用日益凸顯。北京、上海、廣州機場的國際樞紐地位明顯提高,北京首都機場年旅客吞吐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上海浦東機場年貨郵吞吐量位居全球第三。成都、深圳、昆明、西安、重慶、杭州、廈門、長沙、武漢、烏魯木齊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顯著增強,上海虹橋、西安、鄭州、武漢等一批大型機場成為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機場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3. 服務能力穩步提升。2015 年,全國民用運輸機場旅客吞吐量、貨郵吞吐量和飛機起降量分別達 9.1 億人次、1409萬噸和 857 萬架次,分別是 2007 年的 2.3 倍、1.6 倍和 2.2倍。年旅客吞吐量超過 1000 萬人次的機場由 2007 年的 10個增加到 26 個,航線網路不斷完善,進一步提高了航空服務的通達性。

存在問題。

1. 覆蓋範圍不夠廣泛。目前我國機場數量仍然偏少,中西部地區覆蓋不足,特別是邊遠地區、民族地區航空服務短2板突出。

2. 體系結構尚需最佳化。現有機場層次不夠清晰,功能結構有待完善,難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以及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需要。

3. 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機場容量趨於飽和,現有設施能力已不能適應發展需要。繁忙機場和繁忙航路的空域資源緊張,航班運行受限、延誤增加,影響了機場設施及其系統效能的充分發揮。

修訂必要性。

1. 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轉入中高速增長區間,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消費結構逐步升級,航空運輸需求規模和結構都將發生重大變化,運輸需求總量大、強度高、多樣化、覆蓋廣,而既有機場數量、保障能力、服務水平等方面都難以滿足。為適應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需要,要求運輸機場在布局上加密,總量上增加,結構上最佳化。

2. 實施國家重大戰略的要求。“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的實施,明確要求推進雙向開放,促進國內國際市場深度融合,形成資源、交通等多位一體的大格局。加強民用運輸機場規劃建設,拓展海外合作空間,帶動我國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對於打造民航強

3國品牌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要求

我國國土遼闊、人口眾多、發展不均衡,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交通設施建設相對滯後。完善民用運輸機場布局,提高航空服務水平,能夠有效解決邊遠、民族地區人民民眾的出行問題,對於維護國家安全、邊疆穩定、民族團結,提升應急處突能力具有重要意義。4. 完善綜合交通的要求。民用運輸機場作為重要的綜合交通設施,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建立布局合理、層次清晰、功能完善的民用運輸機場體系,有利於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協調發展,提升運輸服務整體水平。5. 民航可持續發展要求。民航發展仍將面臨資源不足的問題,尤其是以機場為主的基礎設施不能滿足快速增長的航空需求。預計到 2020 年,我國機場旅客吞吐量將達到 15 億人次,年均增長 10.4%;2025 年將達到 22 億人次。加強民用運輸機場規劃建設,有利於擴大民航服務範圍、完善機場樞紐功能、提高網路整體效益,為民航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4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立足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科學規劃民用運輸機場建設,適度增加總量,明晰機場層次,最佳化網路結構,完善功能定位,提高運輸效率,有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滿足人民民眾便捷出行需求,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布局原則

最佳化布局結構。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出發,發揮民航安全、快捷、舒適、靈活的優勢,有效銜接高速鐵路等交通運輸方式,兼顧公平與效率,構建世界級機場群、國際樞紐和區域樞紐層次清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機場體系,提升機場服務水平。

加密擴能並重。統籌東中西部機場協同發展,重點增加中西部地區機場數量,提高密度,擴大航空運輸服務的覆蓋面;實施繁忙機場擴能改造,提升服務保障能力,適應快速增長的航空需求,滿足廣大人民民眾便捷出行需要。

服務國家戰略。按照“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和有關區域發展戰略,以及國家主體功能區、新型城鎮化的要求,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各種交通方式的銜接,建立與人口分布、資源稟賦相協調,與國土開發、城鎮化格局等相適應的機場整體布局。

綠色集約環保。牢固樹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集 約節約利用資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利用現有各類機場資源,減少遷建。鼓勵相鄰地區打破行政區劃分割,合建共用機場。

發展目標

2020 年,運輸機場數量達 260 個左右,北京新機場、成都新機場等一批重大項目將建成投產,樞紐機場設施能力進一步提升,一批支線機場投入使用。2025 年,建成覆蓋廣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集約環保的現代化機場體系,形成 3 大世界級機場群、10 個國際樞紐、29 個區域樞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世界級機場群形成並快速發展,北京、上海、廣州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明顯加強,成都、昆明、深圳、重慶、西安、烏魯木齊、哈爾濱等國際樞紐作用顯著增強,航空運輸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展望 2030 年,機場布局進一步完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服務水平持續提升。

布局方案

完善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機場群,到 2025 年,在現有(含在建)機場基礎上,新增布局機場136 個,全國民用運輸機場規劃布局 370 個(規劃建成約 320個)。

華北機場群

6華北機場群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滄州、介休、正藍旗等 16 個機場,總數達 48 個。增強北京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與天津、石家莊共同打造京津冀世界級機場群;培育太原、呼和浩特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增強對周邊的輻射能力;提升唐山、運城、包頭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霍林郭勒等機場建設。

東北機場群

東北機場群由遼寧、吉林、黑龍江 3 個省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鐵嶺、四平、綏化等 23 個機場,總數達50 個。逐步提升哈爾濱機場國際樞紐的功能;培育大連、瀋陽、長春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拓展機場服務範圍;提升錦州、長白山、大慶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松原、五大連池等機場建設。

華東機場群

華東機場群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 7 個省(直轄市)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嘉興、蚌埠、瑞金、寧德、菏澤等 16 個機場,總數達 61 個。增強上海機場國際樞紐的競爭力,與杭州、南京、合肥、寧波等機場共同打造長三角地區世界級機場群,並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優勢互補、深度融合、互聯7互通;培育廈門、青島、福州、濟南、南昌、溫州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提升無錫、舟山、黃山、贛州、煙臺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上饒等機場建設。

中南機場群

中南機場群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6個省(自治區)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周口、荊州、湘西、韶關、賀州、儋州等24 個機場,總數達 60 個。推進廣州、深圳等地機場資源共享、合作共贏、協同發展,提升國際樞紐競爭力,共同打造珠三角地區世界級機場群;增強武漢、長沙、鄭州機場樞紐作用,培育海口、三亞、南寧、桂林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提升揭陽、柳州、洛陽、宜昌、張家界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信陽、岳陽等機場建設。

西南機場群

西南機場群由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5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武隆、甘孜、威寧、楚雄等 29 個機場,總數達 78 個。

逐步提升昆明、成都和重慶機場國際樞紐的競爭力;培育貴陽、拉薩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大幅增加區域機場密度,最佳化布局結構,提升萬州、九寨、黃平、麗江、林芝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巫山、巴中、仁懷、瀾滄等機場建設。

西北機場群

西北機場群由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5 個省(自治區)內的機場構成。布局規劃新增寶雞、平涼、共和、石嘴山、塔什庫爾乾、且末(兵團)等 28 個機場,總數達 73 個。

逐步提升西安、烏魯木齊機場國際樞紐的競爭力;培育蘭州、銀川、西寧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增加機場密度,提升延安、敦煌、格爾木、中衛、喀什等其他既有機場發展水平,穩步推進隴南、祁連、莎車、圖木舒克等機場建設。樞紐機場所在地確需建設多個運輸機場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航空貨運業務應充分利用現有機場的貨運能力,如需新建以貨運功能為主的機場原則上優先從本規劃中選取,需新建規劃外機場的另行研究。研究內蒙古朱日和等 38個機場的布局,遠期運輸機場規模將達到 408 個左右,將視區域發展、航空運輸需求和周邊機場等情況,在制定五年規劃時研究確定是否開展前期工作。通用機場轉化為運輸機場,需具備相應條件並按相應程式報批。

規劃環評

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

規劃實施不可避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主要在資源占用、生態影響和污染排放三個方面。本規劃新增機場用地約 37萬畝,機場建設會相應消耗一定的物資資源,可能對局部地9區地理生態環境產生影響。同時,機場和飛機運行會向周邊環境排放廢氣、污水、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物。為最大限度的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本規劃與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交通網、節能等規劃作了銜接,提出的項目將充分吸納相關專項規劃環評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應環評結論,並將有關環評結論作為後續規劃實施的依據。

預防和減緩影響的措施

機場選址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因素的約束和限制,儘量避開各類環境敏感目標。嚴格項目審批和土地、環保準入,嚴格控制機場的建設規模和用地規模,減少土地占用和資源消耗。大力推進使用節能、節水、環保的材料和設備,鼓勵使用可再生資源和能源,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從源頭降低機場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嚴格執行防治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鼓勵航空公司使用低噪音、低排放的機型,合理調整晝夜起降航班比例。

政策措施

加強統籌協調

統籌考慮運輸機場、通用機場的規劃建設,加強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機場總體規劃之間的銜接,充分預留發展空間,切實保障機場建設用地。加強機場集疏運體系規劃,10嚴格保護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努力提高機場服務水平。

完善投融資政策

支線機場是公益性較強的公共基礎設施,原則上以非債務性資金全額投入,中央與地方要加大財政性資金支持。拓寬機場建設投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吸引社會資本。

提升空管保障能力

推進空域管理體制改革,系統規劃調整空域,實施分類管理,最佳化資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空域靈活使用機制,提升空域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空管設施建設,提升機場保障能力,逐步實現空地一體協同發展。

注重一體化銜接

統籌協調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各種運輸方式發展,注重機場與其他交通方式的無縫銜接,構建以樞紐機場為核心節點的綜合交通樞紐。機場交通應儘可能接入城際鐵路或市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高速鐵路,同步建設高等級公路,同站建設城市公共運輸設施或長途汽車站等換乘設施,延伸機場服務範圍。建立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信息採集、交換和便捷查詢,提高機場智慧型化服務水平。

堅持綠色集約發展

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建立健全機場設計、建設、運營各階段相關標準,推進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 合理確定機場建設規模,加強大型機場的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協調管理,推廣套用節地技術,集約用地。研究綠色機場,減緩噪聲、污水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合理控制開發強度,保障實現生態環境目標。

強化科技創新

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公平的選拔任用機制,著力提高機場規劃、設計、建造、運營等全過程保障能力。加大機場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技術、裝備研發力度,鼓勵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對外開放機場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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