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的宗旨:
根據內蒙古大學旅遊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廣泛聯繫、緊密團結內蒙古大學學習旅遊及關心、支持旅遊事業的各界朋友,積極維護旅遊經營者的利益和中外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增強學生旅遊實踐能力,為繁榮和發展內蒙古大學的旅遊事業做出貢獻。內蒙古大學市旅遊協會的基本任務:
1. 貫徹國家、自治區及內蒙古大學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做好旅遊企業和旅遊管理系以及熱愛旅遊師生間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2. 協助旅遊管理系進行內蒙古大學從事旅遊師生的旅遊行業的治理與整頓。並建立健全約束機制。3、系統調查、收集、研究、整理國內外有關旅遊業的信息、資料,做好市場發展的預測,及時向旅遊管理系和會員提供諮詢服務。
4、在平等協商、協調一致的基礎上,研究並解決涉及協會的有關問題;規範會員的行為,保護會員合法利益;幫助會員在旅遊從業成為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5、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代表會員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各種要求、意見和建議,承辦政府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辦理的事宜,在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6、宣傳旅遊法律、法規,宣傳黨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教育會員遵紀守法。
7、負責加強會員間的團結,協調會員間的關係。
8、團結旅遊企業,加強內蒙古大學旅遊的整體意識和統一性,共同維護內蒙古大學旅遊從事者的利益和聲譽。
9、 廣泛開展與全國各地及國際有關旅遊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內蒙古大學旅遊業的發展,擴大內蒙古大學旅遊的影響。
協會將為會員提供下列服務:
(1) 向會員提供旅遊業動態、旅遊行業信息等資料。
(2) 組織會員參加景區、旅行社等實踐。
(3) 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協會會員大會。
(4) 協會每年召開若干次常務理事會。
(5) 不定期舉辦聯誼、交流、考察、講座等活動。
協會本著“自我服務、自我弘揚、自我約束、自我保護、自我提高”的工作方針,廣泛聯繫、緊密團結內蒙古大學旅遊界,積極維護旅遊者的利益,協會將以務實的精神,大膽創新,以各種形式向海內外朋友宣傳內蒙古、宣傳內蒙古大學旅遊,服務於企業,服務於社會,把握草原商機為繁榮和發展內蒙古大學的旅遊事業做出貢獻。
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的職能作用
協會本著“溝通、協調、服務、保護企業利益、加強行業自律”的宗旨,不斷探索適合協會的發展之路,為使協會成為廣大會員信賴擁護的組織做一些有益的嘗試。在《旅遊條例》的正確引導下,協會更加明確了其職能作用:1、 協調行業間矛盾,反映導遊等從事旅遊業師生呼聲。
2、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3、了解市場變化,針對企業問題,舉辦培訓、講座、論壇和研討會。
4、 調查研究,不斷研究、探討旅遊業發展問題,倡導企業健康可持續性發展。
5、 提供各種信息諮詢服務 。
6、 完善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競爭,維護協會會員的合法權益。
7、 積極完成旅遊主管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入會程式
只要自願申請,並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的旅遊單位,均可加入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其程式是: 1、向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遞交書面入會申請。2、協會在收到申請後,將給申請單位一式兩份入會申請登記表,申請單位按要求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
3、持兩份填寫好的表格送交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
4、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方可成為正式會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會員檔案中,另一份單位自行存檔,並發給會員標誌牌。
根據協會章程,本協會的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本會的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有優先得到本會編髮的信息、資料、刊物權。當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請求協會給予幫助。作為協會會員要履行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承辦本協會委託的事務;接受協會協調和監督.
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會員義務
按時繳納會費。會員每年交納會費10元。內蒙古大學旅遊協會的組織機構
會 長 : 徐剛副會長 : 關靜 叢麗萍
旅遊俱樂部 :張瑞雪 張君霞 王瑛淇
生活部 : 張琴
外聯部 : 王芳 陳希
宣傳部 : 何海波 佘躍龍
導遊之家 叢麗萍 包蕾
組織部 :石建華 烏蘭圖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