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內江市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廣電、文物和新聞出版的職能部門,是《文物保護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

單位情況

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負責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擬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統籌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後勤服務管理、工會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負責目標管理、文電、會務、精神文明、機要、信息、檔案、辦公自動化、保密、信訪、統計、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接待、對外聯絡、機關車輛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二)文化廣電事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村村響”、應急廣播等重大公益項目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建立公共服務長效運行機制;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建設,負責農家、社區書屋工程建設並指導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

(三)宣傳影視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宣傳工作,具體指導內江廣播電視台、各縣(區)廣播電視台(站)重大宣傳工作;制定全市廣播影視創作題材規劃,依法實施音像製品審查標準;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負責組織全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的創優、評獎以及新聞、文藝理論的研討;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擬訂全市電影、電視劇、廣播劇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管全市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和電視劇的製作;組織審查國產、境外引進電視劇及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指導、監督、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和播出,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出;負責廣播電視專業頻道頻率、功率、台址、天線等技術參數的監督,加強廣播電視數位化建設工作;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其頻道頻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企事業單位有線廣播電視站的建立與撤銷的有關工作;負責網路影視節目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四)藝術科

組織擬訂藝術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優秀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以上水準具有地方特色的重點藝術院團、演藝企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普及與基層民眾文藝活動;管理文化志願者隊伍、指導文化志願活動;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市非遺中心承辦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組織評審工作,指導實施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工作,指導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

(五)新聞出版(著作權)科(內江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負責全市報刊社、記者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企業、出版物發行單位的監管,負責對全市出版活動、出版內容、出版物發行及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平面媒體的廣告刊發,開展非法出版物鑑定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負責全市報紙、期刊、圖書的審讀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及著作權保護工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擬定全市“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文化產業和文物科

擬訂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促進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產業培育與發展,指導重大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產業項目開發與實施,指導示範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促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維修、發掘等業務工作;管理指導博物館事業,負責館藏文物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文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文化廣電市場監管科(法規科)

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文物執法與監督,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案件;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動漫和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傳播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包裝裝潢、其它印刷品及印刷企業設立審批及變更登記備案工作,指導開展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圖書)準印許可及出版物發行、打字複印的經營許可;負責影院設立的備案審核;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和其他涉及行政法規方面事項的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承擔機關的法治和普法工作。

(八)人事培訓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推進市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有關黨務黨建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及紀檢監察、青婦群團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系統執業資格證件的辦理和管理;負責系統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培訓、獎懲、社會保險等工作。

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領導班子工作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黃志權

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培訓科、文化廣電市場監管科(法規科),聯繫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和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鄧剛柱

分管新聞出版科(掃黃辦)、宣傳影視科,聯繫省廣電網路內江分公司、市廣播電視台、新華文軒內江分公司、市廣電傳輸監測中心。負責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和信訪維穩等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羅蘇

分管文化廣電事業發展科、藝術科,聯繫戲劇創研室、非遺保護中心、市文化館、市圖書館、市藝術交流發展中心、市川劇團。負責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和信訪維穩等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高斌

分管文化產業和文物科,聯繫大千園管委會。負責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和信訪維穩等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吳彬彬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監察室。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的政策措施及規章制度、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以及廣播電影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社會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電台、廣電網路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三)扶持和促進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和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制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

(四)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推進文化藝術領域和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及藝術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物考古發掘、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文物執法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

(八)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和動漫、網路遊戲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出版物內容、出版物市場、出版活動和印刷業的監管,查處違規活動。

(十)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十一)監督管理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與管理,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二)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及著作權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三)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承擔古籍整理出版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審查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新聞出版活動進行行業監督,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五)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交流、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

(十六)承擔市中區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職責。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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