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名稱:兒童傘
注意:Er Tong San
兒童傘是生產傘的廠商專門為兒童設計製作的傘。
分類
一、大童傘;這種傘適合6到9歲的兒童使用,一般傘面要大,比起成人的傘要稍小,而且輕.傘柄,傘身都是專門設計出來。
二、中童傘;這種傘適合5到7歲這個年兒童使用,傘面要小於大童傘,材質等都採用比較柔的料,保護小手的皮膚。
三、小童傘;這種傘小巧,其目的不只是為了平時大人們用來遮陽避雨,最重要的是用來玩的,並沒有太大的實用用途。
市場上一般有:楓葉傘,卡通傘,等。配有各色的花樣。圖片案,很大程式上吸引小朋友們的好奇心。從而占有這一部分的雨傘市場。
關於兒童界定——
“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這是依據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的。《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大會通過。是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闡述了應賦予所有兒童的基本人權:生存的權利;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慧型的權利;保護他們不受危害自身發展影響的權利;以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通過確立各國政府在為本國兒童提供衛生保健、教育、法律和社會服務方面所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從而保護這些權利。中國政府於1992年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並與各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以及個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約規定的義務從單純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轉變成為改善所有中國兒童的生活的具體行動方案。《兒童權利公約》於1992年4月1日開始在我國正式生效。
特點
兒童傘經過精心製作能防風、防水、防紫外線,大方得體、品質優異、款式新穎、花色時尚、製作精緻適合消費者的享用。是旅行的最佳產品,產品暢銷全國各地,遠銷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