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岐王珍為庶人制

《免岐王珍為庶人制》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免岐王珍為庶人制

經國之制,貳則有辟,為臣之道,將則必誅。況親則宗枝,義兼家國,敢懷逆節,自桎嚴刑。銀青光祿大夫宗正卿員外置同正員嗣岐王珍,志在傾邪,行惟險薄。頃以寇跡未殄,軍國多虞,因集不逞之徒,潛為亂常之計,乃欲遠通叛虜,構此凶謀。以有上封,備聞其狀,猶以戚屬,初亦致疑,遂令推按,具自承伏。且王者立法,百代所遵,稽彼常科,罪當殊死。以其可諱,不忍加刑,俾從放黜,以申寬典,宜免為庶人,仍於溱州安置,至彼捉搦,勿許東西,其同謀左武衛將軍竇如玢、試都水使者崔昌、右羽林軍使劉從諫、蔚州長塞鎮將朱融、右衛將軍胡列、直司天台通元院高抱素、右衛率魏兆、內侍省內謁者監王道成等九人,特宜斬決。試太子洗馬兼知司天台冬官正趙非熊、陳王儲長史陳閒、楚州司馬張昂、左武衛兵曹參軍焦自榮、前鳳翔府郡縣主簿李岊、國子監館進士張奐等六人,特宜決殺。駙馬都尉薛履謙同逆謀,宜賜自盡。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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