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科技局
(五)負責自治州農牧區科技示範活動,指導和管理科技興縣(市)工作和科技進步先進鄉鎮建設工作。 (七)負責管理科技興州辦的日常業務工作。 (十一)指導和協調自治州各部門、各縣市及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職能調整
? (一)
? (二)協調各縣(市)、州直各部門和各主要行業的科技工作,圍繞自治州經濟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組織科技攻關,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力度,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
? (三)從根本上實現科技工作由部門行為向黨委、政府行為和社會行為轉變。用政策導向和市場牽動來推進和引導全社會的科技進步。主要職責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研究制定自治州的科技發展戰略、規劃,以及科技促進自治州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和措施,推動自治州的科技事業發展和全社會的科技進步。
? (二)編制自治州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五年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合理配置相應的科技經費和科技條件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國家和自治區在克州實施的科技項目。
? (三)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資金以及科技發展基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的動態管理。
? (四)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對自治州科技活動的調整,協調全州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全州的民辦科技工作。組織實施“星火計畫”項目。
(五)負責自治州農牧區科技示範活動,指導和管理科技興縣(市)工作和科技進步先進鄉鎮建設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州自然科學技術及軟科學領域的科技成果、科技進步獎勵評審工作,以及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自治州科技顧問團的決策諮詢和技術中介服務工作,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七)負責管理科技興州辦的日常業務工作。加強科技信息、科技宣傳和科技統計等條件工作。組織全州科技管理幹部、科技人員、各鄉鎮領導以及經濟活動科技帶頭人的科技培訓和農牧區“科技之冬”培訓工作。
(八)指導管理自治州知識產權局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自治州信息化領導辦公室的日常業務管理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網站管理中心的運行管理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下屬科技情報研究所和科技開發服務中心兩個事業單位業務及財務工作。
(十一)指導和協調自治州各部門、各縣市及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自治州黨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