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克旗人民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和蒙古語文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主要職能
1、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各項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調查協助有關部門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
2、管理少數民族地區各項補助專款,參與資金的分配並檢查使用效益;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宣傳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及有關法律;宣傳貫徹當和國家關於民族語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協助有關部門積極發展以蒙古語文授課為主的民族教育事業。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克旗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設4個股室:辦公室、宗教股、蒙古語文辦公室、綜合股。
三、人員編制
克旗民族事務委員會行政編制6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