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照明設備時,燈光會在光源(燈或鎮流器)和照明設備(如燈罩或透鏡暗燈槽)中穿行,直到它到達需要它的工作平面為止。在此過程中,傳播的光線數量將會根據光源、照明設備和其他環境因素逐漸減少,並逐漸變模糊。光損失係數可測量燈光從光源發出後在傳播過程中的減少量。
定義“光損失係數”時,請按以下方式定義參數。要獲得特定類型燈的相應“光損失係數”值,請諮詢燈製造商。
參數 | 說明 |
溫度損失/增加係數 | 對於螢光燈光源,用於測量由於理想運行溫度的上下偏差而損失或增加的光線數。有效值介於 0 和 2 之間。值為 1.0 表示沒有因為溫度改變而損失或增加任何光。值大於 1.0 表示燈光增加。值小於 1.0 表示燈光有所損失。 |
電壓損失/增加係數 | 測量由於提供給光源的電壓中的波動而損失或增加的光線數。有效值介於 0 和 2 之間。值為 1.0 指示沒有由於電壓變化而損失或增加任何燈光。值大於 1.0 表示燈光增加。值小於 1.0 表示燈光有所損失。 |
流明損失係數 | 一起作為一個系統運行時,燈和流明會有損失。流明損失係數是由給定的流明產生的燈的初始額定流明的百分比。有效值介於 0 和 1 之間。例如,值為 0.95 指示流明產生其初始流明的 95% 並損失 5%。 |
燈傾斜損失係數 | 對於金屬鹵化物燈,測量由於燈的位置損失的光線數。燈的角度偏移燈泡的冷點時發生的燈光的減少。值小於 1.0 表示燈光有所損失。 |
表面減光係數 | 測量由於照明設備表面老化而損失的光線數。例如,污點和脫色的禁止材質會改變發出的光線數。值小於 1.0 表示燈光有所損失。 |
燈流明降落 | 隨著燈老化,它會在預期的曲線上產生減少的燈光數量。典型策略是在達到其壽命的 40% 時使用平均“燈流明降落”(LLD) 值。有效值介於 0 和 1 之間。例如,小型螢光燈的 LLD 係數為 0.85,指示平均輸出為其初始流明的 85%,在燈老化之後損失平均 15%。 |
燈具塵埃減能 | 測量由於照明設備彎曲處的環境污物和塵土而損失的光線數。有效值介於 0 和 1 之間。例如,值為 0.9 指示設備產生其初始流明的 90%,由於彎曲處的污物和塵土損失 10%。 |
光總損失係數 | 測量在考慮到遮擋或減少發出的光的各種環境因素之後,燈產生的光線數。“方法”為“簡單”時,請使用滑塊或文本框來指定值。“方法”為“高級”時,此參數顯示一個唯讀值,該值是通過將其他參數的值相乘計算出來的。有效值介於 0(光總損失)和 4(光增加至 400%)之間。值為 1 指示沒有光損失(100% 的初始燈光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