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壩區交通運輸局

機構職能

(一
(二)擬定全區交通運輸政策規定,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市、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及站卡設定的協調和歸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實施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王大俊 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計畫、財務、人事、辦公室等工作
劉豐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公路養護段段長
負責區公路養護段工作,協助分管公路養護、保通暢保全全、法制建設、綜合治理、交通環境治理等工作
蒲天鈞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交通安全、運輸管理、路政管理、宣傳等工作
鄧仕健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黨建、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項目招投標、職工教育、聯鄉幫村等工作
蔣劍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協助分管交通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廣元市元壩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文秘、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政策研究,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法律事務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智力引進、專業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行業教育培訓和科技工作;承擔行業有關標準、計量工作,指導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學會、協會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有關交通戰備的實施意見和措施,規劃全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區內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協助組織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平時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區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訂和實施全區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負責全區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區鐵路、交通、郵電、民航等部門及各鄉鎮(辦)的國防交通工作。
綜合規劃股
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和運輸樞紐等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專用公路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公路和水路行業統計及預測工作;承擔交通扶貧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建設管理股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計量、質量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承擔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交)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工作。
安全運輸股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安全;按規定負責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公路建設及養護、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組織交通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規劃;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承擔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指導節能減排工作;組織擬訂城鎮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鎮公交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監管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公共客運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指揮調度工作。
財務股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督、管理和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管理工作;受委託監督管理局機關國有資本和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村公路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履行全區農村公路建設業主職能;參與擬訂全區農村公路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工程建設計量、質量和技術標準;參與全區縣、鄉、村道及農村橋樑、客運站、碼頭等項目的設計、立項、報批和竣工驗收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爭取項目和資金,並按照農村公路建設程式管好用好項目資金;參與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承擔工程質量、安全、造價、契約等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的關係,與相關部門及鄉鎮協同配合,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承擔農村公路建設統計及預測工作;完成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負責對公路、水運工程在建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影響工程質量的建設行為;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組織公路、水運工程交(竣)工驗收質量檢驗,進行質量檢測評定。
直屬事業單位:
(一)區公路養護段
負責國、省、縣、鄉道四百多公里公路的養護工作。負責管養公路的一百多座橋樑的養護與監測工作。負責公路災害搶修與保通。負責管養公路的大、中、小修的整治工作。負責管養公路的綠化工作。參加公路工程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掌握管養公路的相關信息資料。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區公路路政管理所
負責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實施公路路政巡查;對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制止並依法進行處罰;與規劃、國土、城建部門共同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築紅線;審理從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築設施事宜;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運輸,並對其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路、公路渡口的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區公路運輸管理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執行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的有關行業管理規章、規範、標準和細則。按照許可許可權,負責對客運經營、貨運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的開業審查、許可,並對道路運輸市場實施監管。負責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經營秩序,落實源頭監管。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的停、歇業審批及年度審驗、資質等級評定。負責轄區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及適應性培訓;對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統一制定的證、牌發放、回收和監管。負責執行對道路運輸經營者的運輸服務、質量、信譽、經營行為、價格執行及使用的證、牌等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調解日常性運輸糾紛。依法責令違法經營者停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組織客、貨運企業儲備運力,在急需情況下實施指令性的搶險、救援、抗災、戰備物資的應急運輸。負責掌握本地運力與運量的結構情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交通部門提供需求信息,配合上級運政部門做好車輛結構、車輛投放的調控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抽樣調查、統計、信息引導工作。建全各類檔案,上報收集各種基本信息,開展諮詢服務和市場預測。組織本轄區運輸行業工作的經驗交流與推廣,負責對運輸業戶的工作指導。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區地方海事處
貫徹執行國家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浮動設施檢驗以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統一管理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監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產條件和水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調查、處理許可權範圍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管理水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船舶、浮動設施檢驗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船舶及浮動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負責轄區船舶登記初審、檢查和進出港簽證;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負責船員、引航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初審管理,監督管理船員工作。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轄區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港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負責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初審上報;管理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和發布航行警(通)告。組織編制轄區水上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負責轄區水上交通運輸動力調配,轄區水上交通行業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轄區水上交通統計和行風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區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服務於元壩區境內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地方重點建設項目,負責征地拆遷和重點建設項目領域與地方上的矛盾糾紛調處。

地理位置

地址:葭萌路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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