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艮傳
王艮,字止善,紹興諸暨人。尚氣節,讀書務明理以致用,不苟事言說。淮東廉訪司闢為書吏,遷淮西。會例革南士,就為吏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以歲月及格,授廬州錄事判官。淮東宣慰司闢為令史,以廉能稱。
歷建德縣尹,除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經歷。紹興路總管王克敬,以計口食鹽不便,嘗言於行省,未報。而克敬為轉運使,集議欲稍損其額,以紓民力。沮之者以為有成籍不可改,艮毅然曰:“民實寡而強賦多民之錢,今死、徙已眾矣,顧重改成籍而輕棄民命乎!且浙右之郡,商賈輻輳,未嘗以口計也。移其所賦,散於商旅之所聚,實為良法。”於是議歲減紹興食鹽五千六百引。尋有復排前議者,艮欲辭職去,丞相聞之,亟遣留艮,而議遂定。
遷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紹興之官糧入海運者十萬石,城距海十八里,歲令有司拘民船以備短送,吏胥得並緣以虐民。及至海次,主運者又不即受,有折缺之患。艮執言曰:“運戶既有官賦之直,何復為是紛紛也!”乃責運戶自載糧入運船。運船為風所敗者,當核實除其數,移文往返,連數歲不絕,艮取吏牘披閱,即除其糧五萬二千八百石、鈔二百五十萬緡,運戶乃免於破家。
除江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吉之安福有小吏,誣民欺隱詭寄田租九千餘石,初止八家,前後數十年,株連至千家,行省數遣官按問,吏已伏其虛誑,而有司喜功生事者,復勒其民報合征糧六百餘石,憲司援詔條革去,終莫能止。艮到官,首言:“是州之糧,比元經理已增一千一百餘石,豈復有欺?隱詭寄者乎準憲司所擬可也。”行省用艮言,悉蠲之。艮在任歲余,以中憲大夫、淮東道宣慰副使致仕。卒年七十一。(選自《元史·良吏傳》)
譯文
王艮字止善,是紹興諸暨人。他崇尚氣節,讀書務求明白其中的道理來達到使用它的目的,不隨便加以評論。先被徵召來授予淮東廉訪司書吏的官職,後調任淮西廉訪司。時逢朝廷下令監察部門一律革除南方士人,王艮於是就到兩淮都轉運鹽使司做吏員,因任期達到了規定的期限,被授任為廬州錄事判官。淮東宣慰司徵用他做令史,以廉潔能幹著稱。
後擔任建德縣尹,被授予兩淮轉運鹽使司經歷。紹興路總管王克敬,認為按照人口數目徵收鹽稅對百姓不利,曾經向行省建議,不見答覆。後來王克敬擔任運鹽轉運使,召集官員商議稍稍減少鹽稅數額,以寬舒民力。阻撓這一建議的人認為有既定的戶籍,不可更改。王艮毅然說:“老百姓實際人數少而強行按照超過的人數多征鹽稅,如今遷移、死亡的人已經很多,難道重視更改已經有的戶籍卻輕易放棄百姓的生命嗎!何況浙江西部的州縣,商賈會集,也未曾按人口計算徵稅,將減少的鹽稅轉移到浙江西部,分派到商賈聚集的州縣,確實是一種好辦法。”於是議定每年減少徵收紹興食鹽五千六百引。不久又有人反對以前議定的結論,王艮準備辭職而去,丞相聽說了這件事以後,急忙派人挽留王艮,因而他的建議也就被確定了。
調任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紹興的官糧需轉海道,運往京師的有十萬石,而紹興城離海有十八里,每年命令官府徵集民船來預備短途運送,官吏得以相互勾結坑害百姓。等運送到海邊,掌管海運的人又不立即接收,造成折損短缺的弊病。王艮堅持說:“海路運戶既有官府付給他們的費用,何以又要官府搞得這么紛紛擾擾呢!”王艮於是責成海路運戶自行將糧食送入海運船隻,海運船隻被大風所損壞的,應當予以核實後扣除糧食的數額。因為公文往返,拖延了好幾年都沒有把事情辦成,王艮取來辦事人員的文案查閱,當即免除了損失的糧食五萬二千八百石,錢二百五十萬緡,運戶才免於破產。
後授任江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吉安路安福州有一個小吏,誣告百姓欺騙隱瞞了田租九千餘石,起初只有八家被誣告,前後十幾年,被牽連到的有上千家,行省多次派官員察問,小吏已經承認自己是欺騙誣告,而喜歡邀功生事的官吏,仍然強迫這些百姓交糧多征六百餘石。廉訪司引證詔書條款將此刪去,但始終不能制止。王艮到任後,首先上奏:“安福州的田租,比原先治理時已經增加了一千一百餘石,怎么還會有欺騙隱瞞的田租呢?按照廉訪司所議定的意見就可以了。”行省採納了王艮的建議,將多征的田租全部免除。王艮任職一年多,以中憲大夫、淮東道宣德副使的身份退休。去世時七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