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負責人才引進以及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推薦、人事代理工作;
2、負責人才勞動力市場的慣例和各類企業用工,招聘廣告的審核、發布;
3、負責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能測評及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工作;
4、負責勞務輸出、流動就業和規範各行業的用工管理;
5、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發放工作;
6、負責《零就業家庭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審核、發放、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各種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
8、負責企業用工備案、流動手續的辦理,為流動人員管理人事檔案;
9、負責落實各項就業援助政策;
10、指導社區開展勞動就業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1)起草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協調各部門(單位)關係;承辦局領導業務活動準備工作;負責對外接待、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會務組織、公文審核、報刊征訂、信訪、保密、信息工作。
(2)負責財務計畫管理,制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負責局固定資產管理和公共安全、後勤保障。
2、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與就業指導科
(1)制定和實施人事代理規劃,代管人事檔案,做好人事檔案的接收、轉出,檔案材料的收集歸卷及整理裝訂,向有關單位提供借閱、查詢及出具與檔案有關的證明。
(2)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法規;收集、發布畢業生供求信息,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和檔案轉接手續,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諮詢服務。
(3)負責受理企業空崗報告,辦理企業招工備案、流動手續。
(4)負責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介紹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規劃及運作程式。
(5)負責招聘廣告審核、求職登記、開展就業指導、職業介紹。
(6)負責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其他勞務輸出。
(7)負責人才勞動力資源的調查統計,舉辦人才勞動力市場交流大會,提供人才勞動力市場政策諮詢,發布招聘求職信息。
(8)負責督查、指導市內各企業用工管理。
3、社區管理與就業援助科
(1)負責指導各鎮勞動保障服務工作。
(2)負責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書》的審核,發放和管理。
(3)負責實施國家特定政策,開展公益性崗位安置、貼息貸款等就業援助工作,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4、職業培訓科
(1)負責制定我市年度培訓計畫;
(2)負責受理各種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等政策性培訓申報材料,並按要求做好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
(3)對各個培訓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各項考核指標。
5、失業保險科
(1)負責受理就業失業人員登記、統計和上報;
(2)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辦理物價聯動機制補貼;
(3)負責《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審核、發放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