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鏈治理

價值鏈治理

直接治理指價值關聯方直接通過整合內部資源及與組織關係來強化對組織的價值鏈治理力量的作用機制。 間接治理指價值關聯方通過整合與其它價值關聯方關係來強化對組織的價值鏈治理力量的作用機制。 價值鏈治理的存在,能夠有效地促進各價值關聯方之間的競爭。

價值鏈治理的概念

企業價值鏈治理指處於特定價值鏈關係中的企業對價值鏈中其他企業產生的影響或作用。目前,對處於特定價值鏈中的組織(企業)來講,能夠產生價值鏈治理效應的價值關聯方主要指組織、顧客、供方和競爭對手。
1.組織是指處於特定價值鏈關係中的企業(廠商),是價值鏈治理的邏輯本體,它從供方處獲得產品(含軟體、硬體、服務、流程性材料等,下同),通過生產經營等特定的增值活動,向顧客提供產品,參與市場競爭。
2.顧客是指接收組織產品的自然人或企業(廠商)群體,它在市場中選擇組織(供方),通過消費或消耗組織提供的產品以獲得某種效用。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顧客對企業的影響不言而喻。隨著顧客需求的多樣化,以顧客為關注焦點、滿足顧客需求、實現顧客滿意是盈利性組織實現經營目標的所必需遵守的基本原則。顧客對企業的治理體現在顧客對企業治理機制在確保產品和服務選擇定位的準確性、提供產品和服務的高質性、對市場變化的敏銳性、對顧客投訴處理的及時性等方面的要求。
3.供方是指向組織提供產品的自然人或企業(廠商)群體,它通過市場競爭,向組織(顧客)提供產品,實現經營目標。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組織在與供方進行討價還價的博弈過程中擁有前所未有的優勢,但企業不能寄希望於剝奪供方的所有利潤來實現自身的經營目標。必須通過一種雙贏的局面來促成均衡的出現。況且,在全球市場的價值鏈中,任何企業都是同時作為顧客和供方兩種身份存在。供方對企業的治理體現在供方所參與的產品技術標準對企業產品實現組織過程的影響。
4.競爭對手是指在價值鏈中與組織提供的產品存在潛在或現實的競爭或替代關係的自然人或企業(廠商)群體,它遵循價值規律,與組織(競爭對手)進行市場競爭。麥可·波特在所著的《競爭戰略》和《競爭優勢》中,提出了著名的五要素競爭戰略框架,在這五個要素中,除了買方(顧客)、賣方(供方)以外,其它三個分別為產業競爭者、潛在入侵者、替代品,實質都是不同形式的競爭對手,也就是當前的競爭對手(包括相同的產品或替代品)和潛在的競爭對手(包括相同的產品或替代品)。

企業價值鏈治理結構框架

在價值鏈治理關係中,組織與各價值關聯方相互制約、相互影響,形成如下圖1所示的框架體系。
價值鏈治理結構框架.jpg價值鏈治理結構框架.jpg

 各價值關聯方在進行直接的價值鏈治理時,並不是孤立地發揮作用,往往通過與其它價值關聯方之間的協從作用來強化這種直接治理關係,我們將價值關聯方這種強化直接治理關係的協從作用稱之為協從治理。協從治理是一種間接的治理關係。

價值鏈治理作用機制

如上圖1所示,企業價值鏈關聯方通過兩種機制來實現治理作用,一種為直接治理,另一種為間接治理。
1.直接治理
直接治理指價值關聯方直接通過整合內部資源及與組織關係來強化對組織的價值鏈治理力量的作用機制。直接治理髮生作用的方式就是“頭痛醫頭”,不通過其它價值關聯方來強化或傳遞治理效力。
顧客通過組織消費聯盟、建立戰略供需關係等形式來強化需求治理關係的形式屬於直接治理;供方通過組織供應聯盟、進行客戶公關等形式來強化供應治理關係的形式屬於直接治理;競爭對手通過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等形式來強化競爭治理的形式也屬於直接治理的範疇。
2.間接治理
間接治理指價值關聯方通過整合與其它價值關聯方關係來強化對組織的價值鏈治理力量的作用機制。直接治理髮生作用的方式就是“頭痛醫腳”,通過“腳”與“頭”的網路關係達到 “醫頭”的目的,需要通過其它價值關聯方來強化或傳遞治理效力。
顧客通過與組織的競爭對手進行往來、挑選不同的供方來強化對組織的需求治理關係的形式屬於間接治理;供方通過與組織的競爭對手進行往來、選擇不同的顧客來強化對組織的供應治理關係的形式屬於間接治理;競爭對手通過與組織的顧客及供方進行密切接觸、爭奪客戶及供方來強化對組織的競爭治理關係屬於間接治理的範疇。
直接治理和間接治理兩種所用機制是互為補充、相輔相成的,是增強價值關聯方治理力量,提升價值關聯方競爭力的兩種必要形式。
在這個框架體系中,顧客對組織、組織對供方產生了需求治理作用,供方對組織、組織對顧客產生了供應治理關係,組織與競爭對手之間則產生了競爭治理關係。這三種治理關係發生在組織與其它價值鏈治理關聯方之間,是一種直接的治理關係。

價值鏈治理效應分析

1.競爭促進效應
價值鏈治理的存在,能夠有效地促進各價值關聯方之間的競爭。
組織(廠商)只有在與競爭對手的全面競爭中獲得比較優勢,才能夠獲得具有戰略價值的顧客和供方,較為穩定地占據價值鏈中的一環;只有在與顧客和供方的博奕過程中獲得足夠的侃價資本,才能夠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才能夠在與競爭對手的競爭中獲得先機。
顧客只有充分地利用供方與其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關係(賣方市場要比買方市場弱的多),才能夠在與供方的博弈過程中獲得足夠侃價的資本,才能夠獲得更加物美價廉的產品。
供方只有充分地利用顧客與其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關係(買方市場要比賣方市場弱的多),不斷提高自身的產品質量和差異化品質,才能夠在與顧客的博弈過程中獲得足夠的侃價的資本,才能夠獲得更具有戰略價值的顧客。
2.市場均衡效應
在古典經濟學中,假設交易費用為零,這樣做有助於我們在理想環境中來推演經濟學理論,解釋經濟學模型,但在實際經濟生活中,這些假設都是不存在的。後來的制度經濟學就是建立在肯定交易費用存在的基礎之上的。
當前社會,供應總體上大於需求,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市場處於買方市場的狀況下,相對於物資短缺、需求總體上大於供應的買方市場,交易費用降低,勞動生產率提高,是歷史一個巨大的進步。
但如果市場競爭激烈到一定程度,組織(廠商)不能夠通過降低產品的成本、提高產品的差異化品質等通常獲取競爭優勢的方法在市場競爭中取勝,將會把更多的資源投向於尋租,資源配置的效率不會再提高,反而有降低的趨勢,換言之,市場交易費用將會呈上升的趨勢。雖然組織(廠商)的尋租行為,在賣方市場中和買方市場中都會存在,但在賣方市場中,主要是買方在尋租,在買方市場中,主要是賣方在尋租。一般來講,致力於尋租或正在獲取租金的企業在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方面的驅動力要遠小於其它企業。
這種交易費用隨市場競爭程度的提高先降後增的趨勢如下圖2所示。當然,交易費用最低時的最佳競爭競爭狀態只是一個理論值,實際上應該是一個域。

市場競爭程度.jpg市場競爭程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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