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8月18日,J.W.HETRICK取得了第一個美國安全氣囊的專利權,但是直至1984年汽車碰撞安全標準(FMVSS208)在美國經多次被廢除後又重新被認可並開始實施。從此以後,安全帶、安全氣囊、安全的車身結構等在技術上取得了不斷突破。隨著CMVDR294碰撞安全法規在中國開始實施,國內消費者對汽車被動安全性能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多數汽車只安裝駕駛員的安全氣囊,有的汽車裝有前排乘客的安全氣囊,在一些較為高檔的車輛中會裝有側面安全氣囊,安全氣簾,腿部和頸部的安全氣囊。車輛在發生事故時,車內的氣囊氣簾可以有效保護車內成員的生命安全,換句話說氣囊氣簾的個數越多越能有效的保障駕乘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生命安全,當然前提是要針對車輛在發生碰撞時來自各個不同方向的撞擊力合理的安排安全氣囊氣簾的位置及個數。來自沃爾沃的一份碰撞實驗報告指出嚴重的事故多發生在40-50Km/h。受傷的位置多在胸部,腹部,臀部等突出暴露的部位。目前在國內生產的中低檔轎車中標配的氣囊個數是1-2個,一般都是在車輛的駕駛和副駕駛位置各一個,用來保護前排成員在車輛發生猛烈撞擊時對胸部和腦部的有效保護。
在一些中檔的B級車中,一般都會裝有四個氣囊除了位於駕駛、副駕駛位的兩個,在它的側面車門內也裝有兩個。
在一些高檔車中像以安全性著稱的,瑞典的沃爾沃轎車在它的旗艦車型中全車配備了6個氣囊和18個氣簾,分別位於車內前排正副駕駛位,前後車門兩側各兩個,18個氣簾分布在前後擋風玻璃處,側面視窗處,對來自各個方向的撞擊提供最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