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賽普健身教練培訓乙方:
為充分解決培訓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學員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個性化的就業諮詢,擇業指導,就業前培訓,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及介紹和定向推薦工作等。
2、甲方負責將乙方推薦給協定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將定向錄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留在甲方工作。
3、甲方將根據乙方學習期間綜合表現的評定,包括學習成績等級(優,良,中)和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幫助乙方介紹用人單位工作,以保障乙方充分就業。
4、乙方學習期間違反法律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者,如:甲方可予以開除,不予退還學費及安置就業;違反學校規定自動退學或勸退者、勒令退學者、開除處分者不予退還學費及安置就業。
5、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的實習期為三個月,乙方在就業單位實習期滿三個月後,甲方才予以頒發乙方的結業證書(註:乙方如在實習期對實習單位比較滿意,並通過實習單位考核,可自行與實習單位簽訂就業契約,如不滿意甲方給予第二次就業安排)。
6、正式上課三天內甲方有權考察學員學習情況,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將有權辭退乙方,後退還所有費用,解除培訓契約和就業契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正式上課三天內考察甲方情況,如不符合將有權要求甲方退還所有費用,解除培訓契約和就業契約。
2、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就業指導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
3、乙方應認真對待甲方安排的面試機會,包括攜帶一切面試材料,準時到達面試地點、穿戴整潔、精神飽滿。如果乙方由於非甲方原因在畢業後15天內不願意就業或不主動與甲方聯繫,拒絕參加甲方為乙方安排的就業指導和面試機會,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4、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曠課、學習態度惡劣、違法違紀、品行不良、不服從甲方安排等)導致就業不能解決的,由乙方個人負全責。
5、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為其提供充分的就業保障。
(1)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合格,順利畢業或完成學習內容。
(2)乙方品質優良,學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3)無犯罪記錄,無記過以上處分。
(4)交清全部學費、雜費。
6、乙方如因故(家庭原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學,甲方將不再為其提供就業保障,協定自動終止。
7、乙方在實習就業單位期間,自身專業以及綜合表現能力未達到合格私人教練的標準(如無法對會員進行簡單的計畫制定與授課,職業態度達不到俱樂部的審核標準)需學員提交申請回校進修課程,否則不予實習期後再次安置就業。
8、在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保障服務時,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相關規定。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契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在執行本契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解決,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處理。
甲方:北京賽普健身教練培訓(蓋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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