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交通運輸局

指導全市交通樞紐規劃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運輸、內河航運等方面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執行。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 政策和法規;承擔涉及全市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二)組織制定全市交通運輸、內河航運等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運輸、內河運輸的發展規模、速度和比例,制定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公路交通、內河航運的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完成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搶險救災物資等指令性公路運輸任務,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

(四)負責管理、培育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

設市場;承擔全市公路客貨運輸市場,搬運裝卸市場、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配件銷售市場、運輸輔助業市場、汽車租賃、出租汽車、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營運機動車技術監測、運輸爭議仲裁的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運輸信息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水路、碼頭、岸線、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工程勘察設計、造價定額、質量管理。

(六)指導交通行業企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監督。

(七)負責全市交通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濟貿易、引進外資、開展對外交通合作與交流等涉外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市交通科研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大科技項目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節能、設備管理以及質量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交通行業有關的投資、信貸和其他經濟政策。

(十)負責全市交通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交通法制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負責交通聯運市場培育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交通扶貧計畫、年度計畫;組織交通扶貧工程招標、投標、督促檢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交通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管理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抓好局屬單位組織建設、宣傳教育。

(十五)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市交通運輸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重要的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宣傳報導、綜合治理、檔案、印鑑、接待、催查催辦、計畫生育、編史修志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二)業務管理科

組織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市交通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以及指導交通行業的統計、預測、信息工作;參與制訂全市汽車客貨運市場發展規劃,負責汽車場站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的制定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的科技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交通科技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實施,參與管理交通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依法監督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招標投標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貫徹落實交通行業的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負責資金的融通、調度、結算和共建項目的撥款,編制匯總交通系統財務計畫預、決算;負責監督局系統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及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及引進外資工作。

(四)法制安全科(首問服務科)

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法制工作,組織交通行業政策研究,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系統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勞動、生產、技術設備等)的協調和監管工作。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導本系統的信訪工作;承辦上級信訪部門和局黨委交辦的信訪事宜,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接待受理本系統的來信來訪事宜,協調處理本系統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

對來訪、來電、諮詢、查詢或業務辦理單位和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全程進行協調服務;給予辦事人員明確的介紹、答疑或指引等服務,一次性告知相關辦事程式;協調相關科室按照有關程式和承諾辦結時間進行辦理並全程跟蹤督導;對當事人反映問題、請辦事項的處理結果或意見歸檔保存。

(五)人事勞動科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單位幹部管理及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及工人技術等級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及職業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理位置

地址:華夏路35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