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編
叢 書 名:
內容簡介
目前,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法律滲透到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準確、適當地運用法律法規,對於公民、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維護自身權益,維護正常工作、生產經營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是,如何面對汗牛充棟的法律、法規檔案,如何把分散各處的相關配套規定集中起來,如何理解與適用法律、法規中的重點、難點,始終是困擾有關當事人和當局者的一大問題。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於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實用法律圖書,致力於解決人民民眾維護自身權益中的法律、法規套用問題,先後推出了配套規定系列、實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適合大眾學習、套用的法律圖書,頗受讀者好評。在總結這些法律圖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們約請了相關立法及司法實務部門的專家,精心選擇法律文本,針對法律理解和適用中的重點、難點,編輯出版了“法律註解與配套叢書”。
目錄
適用導引
信訪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信訪界定
第三條 信訪工作要求
第四條 信訪工作原則
第五條 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原則
第六條 信訪工作機構的設定及其職責
第七條 信訪工作責任制
第八條 信訪獎勵制度
第二章 信訪渠道
第九條 信訪渠道公開
第十條 信訪接待日及下訪制度
第十一條 信訪信息系統
第十二條 投訴請求辦理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 信訪工作機制
第三章 信訪事項的提出
第十四條 信訪條件
第十五條 非行政信訪分流
第十六條 走訪對象
第十七條 信訪提出形式
第十八條 走訪地點及多人走訪的代表
第十九條 信訪客觀性要求
第二十條 信訪秩序
第四章 偏方事項的受理
第二十一條 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處理
第二十二條 其他行政機關的信訪處理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
第二十四條 管轄爭議
第二十五條 行政機關變更時信訪的受理
第二十六條 緊急信訪事項應急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 重大信訪信息的控制
第五章 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二十八條 信訪工作人員職責
第二十九條 信訪的採購
第三十條 迴避
第三十一條 信訪處理程式
第三十二條 信訪處理結果
第三十三條 信訪辦結期限
第三十四條 複查
第三十五條 覆核
第三十六條 信訪機構督辦權
第三十七條 政策性問題的報告與建議
第三十八條 行政處分建議權
第三十九條 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導致信訪事項發生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信訪機構怠於履職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怠於履行信訪受理職責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 行政機關怠於履行信訪處理職責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 違法透露檢舉、揭發材料的處分
第四十五條 隱瞞、謊報、緩報重大、緊急信訪事項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 打擊報覆信訪人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及信訪秩序的處理
第四十八條 捏造、誣告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單位信訪工作
第五十條 涉外信訪
第五十一條 實施日期
配套法規
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
2008年6月30日
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8年7月4日
建設部信訪工作管理辦法
2005年11月10日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2005年8月18日
國土資源信訪規定
2006年1月4日
環境信訪辦法
2,006年6月24日
衛生信訪工作辦法
2007年2月16日
附錄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
2007年6月24日
省、自治區、直轄市信訪部門及相關部委信訪工作部門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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