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護型策略

仲裁。 仲裁結果有約束力,有利於衝突問題的最終解決。 一般情況下,衝突雙方都較傾向於採用仲裁的方式,而不是訴訟的方式去解決爭端。

信息保護型策略的方法和途徑

① 調解。
衝突雙方聘請彼此認可的第三方來幫助他們達成共識。成功的調解一般包括下列程式:澄清衝突雙方爭議的問題;尋找雙方達成協定的條件;規勸雙方達成協定;監督協定執行。調解方式有利於衝突雙方有更多的溝通和理解,也較為友善,對雙方的關係沒有太多不利影響;調解方提出的協定不僅是化解衝突的依據,還有可能成為衝突雙方以後進行交易的準則。
② 仲裁。
由仲裁機構仲裁。仲裁結果有約束力,有利於衝突問題的最終解決。
③ 訴訟。
訴訟需要花費大量經費,也可能會曠日持久,但也不失為解決衝突的有力方式。一般情況下,衝突雙方都較傾向於採用仲裁的方式,而不是訴訟的方式去解決爭端。這是因為,與法庭審判相比,仲裁有許多優越性:可以儘快的解決衝突;不會泄露商業秘密;較低的成本支出;由於仲裁者具有較專業的商業背景,所以衝突雙方可能會得到更有益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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