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對信念問題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分析:
關於確定信念的方法。皮爾士認為,人們必須尋找到一個確定信念的切實可行的方法。
經過對哲學史和思想史的考察,皮爾士對非科學的確定信念的方法——固執的、權威的、先驗的方法一一進行了批判。他指出,“固執的方法”是完全以個人的任意的主觀想像作為自己墨守不渝的信仰,其思想實質是個人主義、主觀主義和非理性主義;“權威的方法”是用國家或教會的強權機構來推行某種學說,迫使人們作為信仰而接受。與之相伴的是思想上的恐怖獨裁和對異己思想和觀念的排斥和鎮壓;“先驗的方法”就是指從笛卡爾以來的以人類理性為依據的確定信念的哲學方法。它是不依賴於觀察到的事實,而僅僅以“合乎理性”為根據的純思辨的方法。套用這種方法,哲學家們便致力於研究哪些信念與他們的體系最和諧,而不去查明事實究竟是什麼。
由於以上三種方法分別受到實踐、理性和經驗事實的否定,而必然為“科學的方法”所取代。所謂科學的方法主要具有三種特徵:第一,可靠性。“科學的方法”所依據的假設是:存在著某些其性質完全獨立於我們的意見之外的實在之物,它們根據固定的規則影響我們的感官,而我們利用感覺規則可藉助推理來確定事物的實際情形;並且只要有充分的經驗並對經驗進行足夠的推理,那么任何人都會達到一種真結論,即可建立信念。第二,有效性。由於“科學的方法”依據經驗事實,運用這一方法就可使我們從己知的事實出發有效地探求未知的事實。第三,目的性。“科學的方法”有著明確的而且是惟一的目的:建立信念。“在探究的影響之下,信念逐漸趨於確定自己,這的確就是邏輯所由之出發的事實之一。”[9]
關於信念的內容和特徵。皮爾士認為,人們藉助於科學的方法所獲得的信念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和特徵:
第一,信念是相對於懷疑而言的一種精神狀態。在皮爾士看來,“懷疑是一種心神不安、令人不滿的狀態,我們努力從其中掙脫自己並且進入信念狀態;後者則是恬靜而令人滿足的狀態”,[10]它會產生極大的精神和平。同時,懷疑與信念又是相互轉變的兩個思想環節。信念的產生,意味著懷疑的消除,但信念本身就包含著對自己的否定。因此,“既然信念是行動的一種規則,它的套用也包含著進一步的懷疑和進一步的思考,那么在信念是思想的一個終點的同時,它也就是思想的一個新起點。”[11]
第二,信念的獲得就是習慣的建立。所謂信念,就是一種行動的指南,一種規定,按照這種規定,在時機來臨時,人們就會以某種方法去行動:“我們的信念指導著我們的願望並決定著我們的行動”,因此,“信念的感情確實大體上表明了在我們的本性中確立了將決定我們的行動的某種習慣。”[12]信念的本質就是給人們建立起一種行為習慣,它本身就具有一種習慣的性質。
由此,皮爾士推出了信念的三重特性:“第一,它是我們所意識到的某種東西;第二,它平息了懷疑的焦慮;第三,它包含著在我們的本性中建立起一種行動的規則,或簡言之,建立起一種習慣。”[13]可以看出,皮爾士強調信念是有意識的,就是強調信念以事實為根據的經驗論基礎,強調信念是相對懷疑而言的狀態,就是強調信念是探究的結果,它給人的心理上和精神上帶來恬靜的滿足;強調信念是一種習慣的建立,就是強調獲得信念是為了有益於人的行為。這裡同樣也貫徹和體現了皮爾士的實用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