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保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是經保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在全市範圍內依照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行使衛生監督職能的行政執法機構,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衛生行政部門的各項衛生監督職責。
保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於2002年12月31日正式掛牌成立,是隸屬市衛生局的正處級單位,核定人員編制28人,所內設有辦公室、法制督查科、許可審核科、食品衛生監督科、疾病防治監督科、醫療衛生監督科、綜合衛生監督科共七個科室。
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依法開展食品衛生、醫療衛生、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消毒產品衛生、化妝品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衛生監督任務;
依法對新、改、擴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實施進行衛生審查;
依法受理和審批由市級承擔的衛生行政許可和執業許可申請;
依法開展健康相關產品的抽檢;
依法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立案、調查取證,實施行政處罰;
負責大型活動和重要貴賓接待的食品衛生安全保障;
對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進行監督檢查;
對民眾投訴、舉報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和培訓工作;
承擔市衛生局交付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