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6年11月任微山縣魯橋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8年12月在微山縣水利局工作;
1979年11月任微山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82年3月任濟寧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山東大學科社系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4年7月任濟寧市委統戰部副科級秘書;
1986年2月任濟寧市委研究室綜合科科長;
1989年1月任濟寧市體改委副主任;
1995年5月任魚台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在省委黨校在職幹部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1997年12月任魚台縣委書記兼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3年2月任濟寧市副市長;
2008年1月任濟寧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1年11月任濟寧醫學院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2月3日,據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濟寧醫學院黨委書記侯端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分
2015年4月28日,據中紀委訊息,山東省紀委對濟寧醫學院黨委書記侯端敏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侯端敏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利;違規占用超標車輛;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侯端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侯端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5月1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訊息,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濟寧醫學院原黨委書記侯端敏(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