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氣象局

佳木斯市氣象局實行黑龍江省氣象局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黑龍江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黑龍江省氣象局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佳木斯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佳木斯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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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佳木斯市氣象局實行黑龍江省氣象局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黑龍江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黑龍江省氣象局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佳木斯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內設科室

 局機關內設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科、計畫財務科三個行政處室,設市氣象台、國家基準站、科技服務中心、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雷電防禦中心、裝備中心、執法大隊七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湯原、樺南、樺川、富錦、同江、撫遠6個縣(市)氣象局。

機構成員

全市氣象部門現有在職職工118人,其中市局機關66人,縣(市)局52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人員44人,碩士學位人員4人。有副研級技術職稱9人,工程師職稱66人。

主要職責

負責佳木斯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和對所屬氣象台站的業務管理;負責氣象監測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統一管理佳木斯市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製作和發布;負責組織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依法管理和組織實施佳木斯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以及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協助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做好佳木斯市氣象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上級氣象部門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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