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無常經

佛說無常經

《佛說無常經》是一篇佛教經典。大唐三藏法師義靜奉制譯 。經文全文: 稽首歸依無上士,常起弘誓大悲心。

基本信息

佛經名。大唐三藏法師義靜奉制譯 。經文全文: 稽首歸依無上士,常起弘誓大悲心。為濟有情生死流,令得涅盤安隱處。大舍防非忍無倦,一心方便正慧力。自利利他悉圓滿,故號調御天人師。稽首歸依妙法藏,三四二五理圓明 。七八能開四諦門,修者鹹到無為岸。 法雲法雨潤群生,能除熱惱蠲眾病 。難化之徒使調順,隨機引導非強力 。 稽首歸依真聖眾,八輩上人能離染。金剛智杵破邪山,永斷無始相纏縛。始從鹿苑至雙林,隨佛一代弘真教。各稱本緣行化已,灰身滅智寂無生。 稽首總敬三寶尊,是謂正因能普濟。生死迷愚鎮沉溺,鹹令出離至菩提。

生者皆歸死 容顏盡變衰

強力病所侵 無能免斯者

假使妙高山 劫盡皆壞散

大海深無底 亦復皆枯竭

大地及日月 時至皆歸盡

未曾有一事 不被無常吞

上至非想處 下至轉輪王

七寶鎮隨身 千子常圍繞

如其壽命盡 須臾不暫停

還漂死海中 隨緣客群苦

循環三界內 猶如汲井輪

亦如蠶作繭 吐絲還自纏

無上諸世尊 獨覺聲聞眾

尚舍無常身 何況於凡夫

父母及妻子 兄弟並眷屬

目觀生死隔 云何不愁嘆

是故勸諸人 諦聽真實法

共舍無常處 當行不死門

佛法如甘露 除熱得清涼

一心應善聽 能滅諸煩惱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佛告諸苾芻。有三種法。於諸世間。是不可愛。是不光澤。是不可念。是不稱意。何者為三。謂老病死。汝諸苾芻。此老病死。於諸世間。實不可愛。實不光澤。實不可念。實不稱意。若老病死。世間無者。如來應正等覺。不出於世。為諸眾生說所證法及調伏事。是故應知。此老病死。於諸世間。是不可愛。是不光澤。是不可念。是不稱意。由此三事。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為諸眾生。說所證法及調伏事。爾時世尊。重說頌曰:

外事莊彩鹹歸壞 內身衰變亦同然

唯有勝法不滅亡 諸有智人應善察

此老病死皆共嫌 形儀醜惡極可厭

少年容貌暫時住 不久鹹悉見枯羸

假使壽命滿百年 終歸不免無常逼

老病死苦常隨逐 恆與眾生作無利

爾時世尊。說是經已。諸苾芻眾。天龍藥叉揵闥婆阿蘇羅等。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常求諸欲境 不行於善事

云何保形命 不見死來侵

命根氣欲盡 支節悉分離

眾苦與死俱 此時徒嘆恨

兩目俱翻上 死刀隨業下

意想並慞惶 無能相救濟

長喘連胸急 短氣喉中乾

死王催伺命 親屬徒相守

諸識皆昏昧 行入險城中

親知鹹棄捨 任彼繩牽去

將至琰魔王 隨業而受報

勝因生善道 惡業墮泥犁

明眼無過慧 黑闇不過痴

病不越怨家 大怖無過死

有生皆必死 造罪苦切身

當勤策三業 恆修於福智

眷屬皆捨去 財貨任他將

但持自善根 險道充糧食

譬如路傍樹 暫息非久停

車馬及妻兒 不久皆如是

譬如群宿鳥 夜聚旦隨飛

死去別親知 乖離亦如是

唯有佛菩提 是真歸仗處

依經我略說 智者善應思

天阿蘇羅藥叉等 來聽法者應至心

擁護佛法使長存 各各勤行世尊教

諸有聽徒來至此 或在地上或居空

常於人世起慈心 晝夜自身依法住

願諸世界常安隱 無邊福智益群生

所有罪業並消除 遠離眾苦歸圓寂

恆用戒香塗瑩體 常持定服以資身

菩提妙華遍莊嚴 隨所住處常安樂

佛說無常經

附一:臨 終 方 訣

若苾芻苾芻尼。若鄔波索迦鄔波斯迦。若見有人將欲命終。身心苦痛。應起慈心。拔濟饒益。教使香湯澡浴清淨。著新淨衣。安詳而坐。正念思惟。若病之人。自無力者。餘人扶坐。又不能坐。但令病者。右脅著地。合掌至心。面向西方。當病者前。取一淨處。唯用牛糞香泥塗地。隨心大小。方角為壇。以華布地。燒眾名香。四角燃證。於其壇內。懸一彩像。令彼病人。心心相續。觀其相好。了了分明。使發菩提心。復為廣說三界難居。三塗苦難。非所生處。唯佛菩提。是真歸仗。以歸依故。必生十方諸佛剎土。與菩薩居。受微妙樂。問病者言。汝今樂生何佛土也。病者答言。我意樂生某佛世界。時說法人。當隨病者心之所欲。而為宣說佛土因緣十六觀等。猶如西方無量壽國。一一具說。令病者心樂生佛土。為說法已。復教諦觀。隨何方國。佛身相好。觀相好已。復教請佛及諸菩薩。而作是言。稽首如來應正等覺。並諸菩薩摩訶薩。願哀愍我。拔濟饒益。我今奉請為滅眾罪。復將弟子。隨佛菩薩。生佛國土。第二第三。亦如是說。既教請已。復令病人稱彼佛名。十念成就。與受三歸。廣大懺悔懺悔畢已。復為病人。受菩薩戒。若病人困不能言者。餘人代受。及懺悔等。除不至心。然亦罪滅。得菩薩戒。既受戒已。扶彼病人。北首而臥。面向西方。開目閉目。諦想於佛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乃至十方諸佛亦復如是。又為其說四諦因果十二因緣。無明老死。苦空等觀。若臨命終。看病餘人。但為稱佛。聲聲莫絕。然稱佛名。隨病者心稱其名號。勿稱余佛。恐病者心而生疑惑。然彼病人命漸欲終。

注二:日本沙門最澄顯戒論,開示大唐貢名出家不欺府官明據五十一,轉有當院行者趙元及,年三十五,貫京兆府雲陽縣龍雲鄉修德里,父貞觀為戶身無籍,誦無常經一卷等。

注三: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四云:‘佛言苾芻,不應作吟詠聲,誦諸經法,及以讀經。請教白事,皆不應作。然有二事,依吟詠聲:一謂贊大師德,二謂誦三啟經;余皆不合。’

注四: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四云:‘是時善和苾芻,作吟諷聲,贊誦經法。其音清亮,上徹梵天。時有無數眾生,聞其聲音,悉皆種植解脫分善根,乃至傍生稟識之類,聞彼聲者,無不攝耳,聽其妙音。後於異時,憍薩羅勝光大王,乘白蓮華象,與諸從者,於後夜時,有事出城,須詣余處。善和苾芻,於逝多林內,高聲誦經。於時象王,聞音愛樂,屬耳而聽,不肯前行。御者即便推鉤振足,象終不動。王告御者曰:可令象行!答言:大王!盡力驅前,不肯移足。未知此象意欲何之?王曰:放隨意去!彼即縱鉤,便之給園,於寺門外,攝耳聽聲。善和苾芻,誦經既了;便說四頌,而發願言:天阿蘇羅藥叉等,乃至隨所住處常安樂。時彼象王,聞斯頌已;知其經畢,即便搖耳舉足而行,任彼馳驅,隨鉤而去’。

注五: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十八雲,佛言:‘苾芻身死,應為供養!苾芻不知云何供養。佛言:應可焚燒。具壽鄔波離請世尊曰:如佛所說,於此身中,有八萬戶蟲,如何得燒?佛言:此諸蟲類,人生隨生,若死隨死;此無有過。身有瘡者,觀察無蟲,方可燒殯。欲燒殯時,無柴可得。佛言:可棄河中,若無河者,穿地埋之。夏中地濕,多有蟲蟻?佛言:於叢薄深處,令其北首,左脅而臥,以草稕支頭。若草若葉,覆其身上。送喪苾芻,可令能者,誦三啟無常經;並說伽他,為其咒願。’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十二云:‘苾芻身死,應檢其屍。若無蟲者,以火焚燒。無暇燒者,應棄水中,或埋於地。若有蟲及天雨,應共輿棄空野林中,北首而臥,竹草支頭,以葉覆身,面向西望。當於殯處,誦無常經;復令能者,說咒願頌。喪事既訖,宜還本處。其捉屍者,連衣浴身,若不觸者,應洗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四十三云:‘出尊者屍,香腸洗浴,置寶輿中。奏眾伎樂,幢幡滿路,香菸遍空。王及大臣,傾城士女,從佛及僧,送諸城外。至一空處,積眾香木,灌灑香油,以火焚之,誦無常經畢;取捨利羅置金瓶內,於四衢路側,建窣堵波。種種香華,及眾音樂,莊嚴供養,昔未曾有。’

注六:南海寄歸內法傳云:‘然依佛教,苾芻亡者,觀知決死,當日舁向燒處,尋即以火焚之。當燒之時,親友鹹萃,在一邊坐。或結草為坐;或聚土作台,或置磚石,以充坐物。令一能者,誦無常經,半紙、一紙,勿令疲久。然後各念無常,還歸住處。’

注七: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二十七云:‘佛告阿難陀,營作苾芻,所有行法,我今說之。凡授事入,為營作故,將伐樹時,於七八日前,在彼樹下,作曼荼羅,布列香華,設諸祭食,誦三啟經。耆宿苾芻,應作犄歌拏咒願,說十善道,讚嘆善業;復應告語:若於此樹,舊住天神,應向余處,別求居止。此樹今為佛法僧寶,有所營作。過七八日已,應斬伐之。若伐樹時,有異相現者,應為讚嘆施捨功德,說慳貪過。若仍現異相者,即不應伐。若無別相者,應可伐之。’又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九所載者,與此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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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塗苦

所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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