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何玉玲 ,1983年8月生,是東鄉縣小璜鎮橫山村源頭組村民。
記者從東鄉縣人民法院刑庭了解到,何玉玲 2014年10月28日因涉嫌開設賭場被東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法院審判,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應在2015年7月27日刑滿釋放。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閱何玉玲 案同案人判決書了解到,2013年5月,姜某召集何玉玲、於某、陳某甲等十餘人在東鄉縣孝崗鎮南邊村、鄧家鄉上楊村等地方開設賭場,從中漁利。
何玉玲 供述,在姜某的組織下,他就安排吳某某到姜某的賭場看場子,不準別人鬧事,否則就打鬧事的人。他偶爾去賭場看看,每天能分到400-600元。
東鄉縣城多位摩的司機印象中,何玉玲 所在的小璜鎮人比較“狠”,在縣城有一幫人,勢力較強,涉足縣城的賭場、KTV生意。
何良貴的舅舅告訴記者,何良貴與何玉玲年齡相仿,是同村人,關係很好。何良貴是做生意的。
人物事件
32歲的何玉玲 (男),在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看守所內服刑期間,接受了一次性服務。
2015年5月2日晚,何玉玲 他在“在押人員伙房”內,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與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長私帶進來的賣淫女,在米袋上發生了性關係,“約20分鐘”
看守所內性交易 被人舉報
近日,知情人向記者發來了一份記錄事發經過的“內部材料”,稱該材料是從東鄉縣公安系統拿到的。
材料寫明,2015年5月2日晚,東鄉縣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長雷榮輝、民警艾清水在分別接受了社會人員何良貴一條軟中華香菸後,由雷榮輝將何良貴、女子“露露”帶進了看守所。
雷榮輝安排何良貴帶“露露”到在押人員伙房去等,其進監區將何玉玲帶出,何玉玲一個人單獨前往伙房與“露露”約會。到伙房後,何玉玲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後他與“露露”在米袋上發生性行為。材料顯示性行為時間約20分鐘。
在此期間,雷榮輝怕時間長有些擔心,於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動作快些”,後來,何玉玲和“露露”從伙房回到收押室。
知情人稱,何良貴帶失足女青年到看守所與何玉玲發生性關係的過程,被人拍下現場畫面,後來進行舉報,此事案發。知情人沒有向記者提供“現場畫面”的證據。該證據到底是性愛圖片、性愛視頻還是其他證據,尚需當地官方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