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庭流

1940年3月,參加汪精衛國民政府,任汪偽農礦部常務次長。 1941年8月,任汪偽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憲政實施委員會委員。 1942年5月,任汪偽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

何庭流(1895—?),中華民國政治人物,陝西乾縣人。早年赴日本留學。1926年回國,入吳佩孚幕任外交科長。後任天津市政府秘書,河北省政府秘書,天津市政府總務廳廳長,冀察政務委員會參議,北京市政府顧問。期間曾參與暗殺于學忠,被於挫敗。[1]華北事變後,投降日本,1937年任“北京地方維持會”委員,北京警察局顧問。從1938年起,任“華北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參事、“日華經濟協定會”專門委員、“東亞文化協定會”常任理事等。1940年3月,參加汪精衛國民政府,任汪偽農礦部常務次長。1941年8月,任汪偽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憲政實施委員會委員。1942年5月,任汪偽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其後生平不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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