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芽

何仁芽

何仁芽,男,1952年出生於湖南郴州增湖村的一個農民家庭,現任省農民負擔監管辦主任。 2006年,他提出對農民負擔實行重點監控的建議,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採納。 2002年,在何仁芽提議下,我省在全國率先推行了涉農收費公示制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

個人介紹

何仁芽,男,1952年出生於湖南郴州增湖村的一個農民家庭,現任省農民負擔監管辦主任。年輕時在家鄉先後當過民兵排長、生產隊會計、民辦教師、赤腳醫生和公社農科站農技員。1977地區農校畢業後到省農業經營管理站和省農民負擔監管辦工作,從事農民負擔監管,一乾就是30餘年,被農民民眾稱之為農民的“代言人”、農民利益的“守護神”。

相關事件與成就

一、艱苦深入,樂為農民利益鼓與呼
何仁芽同志認為,了解農民呼聲,反映農民意願,必須深入基層,深入農戶調查研究。為了掌握真實情況,他每次下鄉都定下規矩:不要市縣領導陪同;自己隨機抽查鄉村;中午不要休息等。每年年底,省里都要組織減負大檢查,他不管天氣寒冷,路面下雪結冰,都要親自帶隊進村入戶,與基層幹部和農民座談,有時為了把情況摸準,還要走幾里山路,找到當事人核實。30多年,他幾乎每年深入到全省200多個鄉村,走訪5000多農戶和村幹部,行程在4萬公里以上。在調查研

何仁芽(左一)走訪農戶何仁芽(左一)走訪農戶
究的基礎上,他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提出的政策性建議達50多萬字,有10多項建議被採納,成為指導全國和全省減負工作的政策舉措。2000年,在一次全省經管幹部培訓班上,何仁芽就率先提出了取消農業稅的觀點。2003年5月,何仁芽同許多學者一道,提出了對我國主要農產品實現補貼制度的觀點,並通過多種途徑向中央提出政策建議和操作辦法。他提出的農民負擔“定項限額”、“一定三年不變”等管理辦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農業部的高度重視和採納,寫進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檔案。並納入了全國第一個減輕農民負擔的地方性法規。2006年,他提出對農民負擔實行重點監控的建議,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採納。2006—2010年,全省有24個縣市先後被列為省農民負擔重點監控對象,並使監控縣的總體負擔水平大幅下降。為此,受到國家農業部的高度稱讚,並向全國推廣。2005年全國取消了農業稅,但是洞庭湖區部分農民民眾經常因負擔過重到省里上訪。為了了解原因,何仁芽多次深入湖區基層調查實情,並反映到中央有關部門,最終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重視,作出了“關於減輕大湖區農民負擔綜合改革”的決定,即中央財政每年安排8億元資金,專門解決全國五大湖區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其中安排湖南省專項資金3.2億元,占全國的40%,加上省配套資金,湖區縣市區,每畝最少補助40元,多的達到50多元。這一特殊政策使湖區長期以來靠向農民籌資籌勞來解決治水費用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2008年他撰寫的《解放思想,下大力氣,著力解決“三農”問題》的調研文章被省委宣傳部評為“推動湖南科學發展十大對策建議獎”。
二、維護民利,敢於碰硬不徇私情
生活中的何仁芽,關心下屬,善待同事。但對違反減負政策、加重農民負擔的人和事,嚴格按照中央“八個禁止”和湖南省委“七個嚴禁”要求,決不心慈手軟,嚴肅查處,堅守減負“高壓線”不動搖。近10多年來,經他手有30多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因涉負問題受到紀律處分。由於執行紀律鐵面無私,一些熟悉何仁芽的同志,直接諧稱他為“何牙”(意為處里人口風緊)。他不僅自己認真履職,還要求全省減負系統嚴肅對待農民負擔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究一起。2002年12月16日,益陽市某區農民郭臘英因鄉村幹部到她家強搶稻穀而服毒身亡。何仁芽與省紀委的同志一起下鄉調查此案,最後認定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涉負案件。按照中央規定,該區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負領導責任,為逃避責任,這位領導多次托關係說情,但何仁芽始終堅持依法辦事,決不動搖。2008年,岳陽某縣部分鄉鎮民眾反映糧補資金被挪用、糧補存摺未下發的問題,何仁芽4次帶隊到該縣暗訪調查,摸清實情後,提出處理意見,省政府領導根據何仁芽同志提出的意見作出重要批示,岳陽市紀委立案查處。當年清退截留、抵扣的糧補資金1300多萬元,對33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進行了問責和紀律追究,最終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三、甘守清貧,始終保持勞動人民本色
農民負擔監管辦是一個監督部門,也是一個“清水衙門”。三十多年來,省委農村部機關經歷了多次改革,幹部換了一茬又一茬。組織上考慮到他既懂政策,又熟悉業務,一次又一次把他留在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崗位上,他自己也樂意接受組織的安排,心甘情願做鋪路石,不為名利所動。正人先正己,在工作中,堅持勤政廉政,從嚴要求自己,下鄉調查、檢查不搞特殊化,不搞鋪張浪費,不加重基層負擔,不接受任何禮金、禮品。2011年1月,省減負辦組織全省農民負擔大檢查,某縣市被檢查出許多農民負擔方面的問題,後經研究被納入2011年省重點監控對象,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得知訊息後,派人到長沙向何仁芽說情,要求不要戴重點監控縣的帽子,他不僅沒有同意他們的請求,還把他們送來的禮品如數退回。在生活中,他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公私分明,不以權謀私,不搞大吃大喝,不進高檔娛樂場所。近幾年,減負辦的招待費開支在省農辦機關一直保持最低。他的這種清正廉潔,兩袖清風的形象,一直得到同事們和組織上的認可,先後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2010年被評選為湖南省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我是農民的兒子,為農民講話是我的職責

“對損害農民利益行為的寬容,就是對農民的犯罪!”
在省減負辦主任這個位置上,何仁芽時刻不忘肩負的使命:代表農民這個弱勢群體,與加重農民負擔的有關權力部門進行博弈,以此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減負政策落實到農民民眾中去。
上世紀90年代初,國家某部門出台一項規定,農民的宅基地要按建築面積每年交納有償使用費。這引起了廣大農民的強烈反對。有的農民說,自己家的房子是清朝時蓋的,歷朝歷代沒收過費,現在這些部門還講不講理?何仁芽就此作了大量的調查研究,他認為,這項收費一是沒有法律依據,二是違背了歷史習慣和現實可能,最關鍵的是這樣的部門收費有失黨心民心。何仁芽迅速向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了取消這項收費的建議。訊息傳到省里對口某部門一位負責人那裡,他當即找到何仁芽的領導,狀告何仁芽抵制國家有關部門政策,給何仁芽施加壓力。何仁芽不畏強權,據理力爭。不久,國家公布了取消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其中第一項就是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我省因此減輕的農民負擔總額數以十億元計。
近幾年,國家取消農業稅,相繼出台一系列惠農政策,使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由過去的“取”,逐步轉變到現在的“予”。何仁芽又把工作重點放在了如何落實這些好政策,防止惠農政策“跑、冒、滴、漏”上。
2008年5月,岳陽縣部分鄉鎮農民反映種糧補貼長期被剋扣。何仁芽先後4次明察暗訪,走訪6個鄉鎮12個村,核查有關賬目,終於查清了全部事實。省減負辦據此建議省監察廳、省糾風辦對岳陽縣大部鄉鎮農民多年沒有得到糧補存摺、補貼資金被村幹部冒領抵扣上交和老欠的問題進行立案查處,並通報全省。立案查處後,岳陽縣當年清退截留、抵扣的糧補資金1300多萬元,33名責任人被問責和追究。
“對損害農民利益行為的寬容,就是對農民的犯罪!”何仁芽參與查處了20多起涉負重大案件,涉及30多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
代言農民:
“我是農民的兒子,為農民講話是我的職責!”
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民“分戶上交”的分配方式也隨之推廣。“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部分,都需要從農民的收益中直接拿出“真金白銀”。受自然因素影響和部門利益驅動,農民負擔一度越來越重,涉負惡性案件時有發生。
18年前,湘鄉市發生一起農民投塘自殺事件,市里認定為一起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案件,引發民眾上訪。何仁芽當時是省農辦專門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人員,受命參與調查。走村入戶了解詳情後,他發現死者潘群英早在10多年前就做了結紮手術,並無任何違反計畫生育的行為。真正的死因是:湘鄉市擅自出台計畫生育連環費和建校集資費,潘群英在已交清50元的計畫生育連環費後,還欠99元建校集資費,被鄉村幹部搬走電視機和腳踏車,並受到幹部的謾罵推拉,羞憤之下才投塘自殺。何仁芽經過詳細調查取證,重新定性:這是一起典型的涉負惡性案件。此舉還了民眾清白,有關責任人員受到黨紀國法處分,當地加重農民負擔行為也得到糾正。
2001年6月,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省減負辦。在競爭上崗的演講中,何仁芽飽含深情地說:“我是農民的兒子,為農民講話是我的職責!”
俗話說,農民負擔是個筐,什麼都能往裡裝。作為省減負辦主任,何仁芽一直致力於儘量縮小這個“筐”,而且儘可能讓這個“筐”少裝些東西。2002年,在何仁芽提議下,我省在全國率先推行了涉農收費公示制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何仁芽親自畫表設計,把農民負擔的項目、金額以及減負政策都印製在監督卡上,農民一卡在手,減負政策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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