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奈特首先討論伴隨文本問題,他稱為palimpsest,意為“羊皮紙稿本”:中世紀所用的羊皮紙極為貴重,僧侶經常把原先的文字刮掉,在上面再寫一層,原先的墨跡就隱約留在下面。
符號文本的解釋依靠文本與文化的關係,接收者在接收時看到某些記號,這些記號有時候在文本內(例如詩的分行之類體裁形式),有時候卻在文本外,是符號文本傳送者一道傳送的附加因素,可以稱作伴隨文本。在解釋中,不僅文本本身有意義,文本所攜帶的大量附加的伴隨文本因素,也有意義,甚至可能比文本有更多的意義。所有的符號文本,都是文本與伴隨文本的結合體,使文本不僅是符號組合,而是一個浸透了社會文化因素的複雜構造。在相當程度上,伴隨文本決定了文本的解釋方式。這些成分伴隨著符號文本,隱藏於文本之後,文本之外,或文本邊緣:卻積極參與文本意義的構成,嚴重地影響意義解釋。要理解符號的意義機制,必須明白伴隨文本的作用。
大部分論者在克里斯蒂娃的“文本間性”架構中討論這個問題。國內論者討論所謂“潛文本”,基本上也是延伸演繹“文本間性”概念。熱奈特首先注意到他稱為“跨文本關係”課題:(Genette2000:69-74)八十年代初他的一系列著作合成了一組論著(GérardGenette1997)。
費斯克認為有水平和垂直兩個層面上運作的互文本:水平面是類型、角色和內容等因素,垂直面指的是原文本與其他不同文本之間的相互指涉關係,例如,一部新劇上映而出現的各種宣傳廣告會對這個劇有影響;(Fiske1987)貝內特也指出客群會對某些批評和解釋有“偏好”,從而影響解讀;(Benett1983:16.195-225.)瑪麗.麥克林則把文本分成第一序列與第二序列,第一序列是文本本身,第二序列是附加文本。(Maclean1991:2.273-279)
伴隨文本更有可能喧賓奪主,甚至接管了符號接收者的解釋努力,這種情況可以稱為“伴隨文本執著”:解釋過於依靠伴隨文本,我們往往忘了文本本身。拿看電視劇來舉例:如果熱衷於副文本,我們就會過分注意版本,喜歡舊片;過分熱衷於型文本,我們就會凡是言情劇武俠劇必看;過分熱衷前文本,就會對戲仿與戲說特別感興趣;過分熱衷於元文本,就會被各種評論所左右,就會把關於演員八卦的傳聞代替作品解讀;過於注意鏈文本,就會從喜愛一部作品愛上各種連結文本(例如某個導演,某個演員的其他作品);過分熱衷於先文本,就會凡是號稱改編自某電影必看;過分熱衷於後文本,就會每天焦急地等著看下一集,進而等續集。
可以說這些做法沒有錯,是當代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實際上整個文化產業就是按大眾的這些伴隨文本偏執來編制的。(趙毅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