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養城市
正文
以提供休養、療養條件為主要職能的城市(鎮或區),也稱休療養城市。這類城市具有適合休養、療養的特有的自然環境。有的位於海濱、湖濱,溫度、濕度適宜,有坡緩沙軟、境界開闊的海灘和浴場,如北戴河、興城;有的海拔較高,夏季氣候涼爽,有優美的自然風景,是避暑勝地,如廬山;有的終年氣候溫和,是避寒勝地,如海南島三亞灣;有的開發了有治療價值的礦泉而成為療養基地,如黑龍江省五大連池等。休養城市除具備適合於休養、療養的條件外,一般還應有較好的交通條件和相應的服務設施等。有些風景旅遊城市也是休養城市。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休養城市大體上可以分為避暑(寒)型(如牯嶺、承德、三亞)、療養型(如北戴河、從化)和治療型(如五大連池)三類。
休養城市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
①休養、療養事業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設施在城市中占有重要地位。
②城市人口結構的特點是:常住人口少,流動人口多,在常住人口中服務性人口(在這些城市中應列入基本人口)比例大,人口的季節差大等。
③對環境質量有較高的要求,建築設計、環境綠化、公共設施的標準較高。
某些大城市如青島、廈門、大連、無錫等雖然可供休養、療養之用,但因這方面在城市社會經濟結構中所占的比重甚小,不能稱為休養城市。一些風景旅遊城市也可布置一些休養設施,但要同風景區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影響景觀。至於療養機構則更應遠離風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