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訂全區人口規劃和計畫生育工作方案,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對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治理措施,監督、檢查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對街道辦事處和鄉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2、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動態,進行信息交流和評價,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工作情況,對計畫生育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
3、負責對全區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各單位、部門完成人口計畫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開展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5、貫徹落實以宣傳教育為主的方針,抓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
6、組織開展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7、編制全區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進行藥具的供應與管理;
8、監督、檢查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
9、負責負責組織全區結紮術後症及病殘兒醫學鑑定初審及上報工作,辦理計畫生育相關證件;
10、指導全區流入、流出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