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綜合績效評價

企業管理績效定性評價一般採用綜合分析判斷法,對管理績效指標進行評價計分。 企業績效評價系統的對象,亦即對誰進行評價。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客體可以劃分為單戶企業評價和多戶企業評價。

概念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概念: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是指以投入產出分析為基本方法,通過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照相應行業評價標準,對企業特定經營期間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經營增長以及管理狀況等進行的綜合評判。

原則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原則:

1.目標一致原則

企業經營的目的就是要實現其戰略目標,因此績效評價的第一項原則即評價體系與企業戰略目標保持一致或正相關。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其評價指標應是企業戰略目標實施計畫的分解,評價指標很好地完成就能保證戰略目標計畫的完成。從制度經濟學角度講,在存在交易費用的情況下,不同制度安排將導致效率不同的資源配置,績效評價指標本質上是企業內部的一種制度安排。因此必須考慮它是否能誘致評價客體做出與企業目標相符的決策,從而實現有利於企業的資源配置。

2.溝通原則

綜合績效評價最好能用被評價者依規定製定的標準及方法先行自我評價,然後再與評價專家進行相互溝通,這樣可使評價者不致忽略和抹殺了被評價者的貢獻,並從而得知其未能注意到的地方,而被評價者亦可因而獲悉什麼事情該做,該怎么做,並據以改進。這種充分的雙向溝通方式,能使控制系統更能為組織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從而使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進行。

3.激勵原則

一般而言,報酬是績效的函式,以報酬作為激勵是現代企業中不可缺少的有效管理工具。因此,設計一套績效評價制度時應使其具有激勵作用是相當重要的。

4.客觀公正原則

運用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對企業實施評價,如果不能做到客觀公正,就會導致評價結論的使用者做出錯誤的決策,企業及其各類人員也不能受到激勵。所以,在合理設計指標體系、科學選取評價方法的同時,制定統一的評價標準,規範評價操作程式,評價時應儘量以可驗證的根據及資料作為評價的依據,使績效的評價能做到不偏不倚。另外,需憑藉專家以其獨立的立場和精湛的能力加以判斷,合理地度量績效才能使績效評價工作不受人為因素的影響——因主觀、成見及不勝任等而產生偏差。

5.比較原則

進行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數字是最佳的衡量工具,但缺乏比較基準的數字資料沒有任何意義。因此,需對企業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比較,找出被評價企業與同行業其他企業對比存在的優勢和差距,以便實現企業的持續改進。

6.可控原則

獎懲之前應首先確定責任的歸屬,確認責任時則須明確是否在當事人的權責範圍內,並且是否為當事人可控制事項。在評定績效時,應儘量將其他部門或個人行為的影響剔除,才能真正使績效評價工作公平合理。

7.實用性原則

無論多完美的評價體系,如果操作複雜,也不可能廣泛使用,而且容易出現操作失誤。所以為了確保評價操作的準確性,提高工作效率,便於推廣使用,應簡化指標設計和評價程式,並儘可能充分利用現代處理技術,配置設計評價操作軟體,縮短從獲取數據到形成評價結果的時間。

方法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方法:
1.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技術方法
(1)功效係數法
功效係數法是指根據多目標規劃原理,將所要考核的各項指標分別對照不同分類和分檔的對應標準值,通過功效係數轉化為可以度量計分的方法。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一般採用功效係數法,可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進行評價計分。
(2)綜合分析判斷法
綜合分析判斷法是指綜合考慮影響企業經濟效益和經營者業績的各種潛在的或非計量的因素,參照評議參考標準,對評議指標進行印象比較、分析和判斷的方法。企業管理績效定性評價一般採用綜合分析判斷法,對管理績效指標進行評價計分。管理績效定性評價計分由專家組根據評價期間企業管理績效相關因素的實際情況,參考管理績效定陛評價標準,給定分值。
2.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指標的計分方法
(1)定量評價基本指標計分方法
財務績效定量評價基本指標計分是按照功效係數法計分原理,將評價指標實際值對照行業評價標準值,按照規定的計分公式計算各項基本指標得分。
(2)定量評價修正指標計分方法
財務績效定量評價修正指標的計分是在基本指標計分結果的基礎上,運用功效係數法原理,分別計算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四個部分的綜合修正係數,再據此計算出修正後的總分數。
(3)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指標計分方法。
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指標的計分一般通過專家評議打分形式完成,聘請的專家應不少於7名;評議專家應當在充分了解企業管理績效狀況的基礎上,對照評價參考標準,採取綜合分析判斷法,對企業管理績效指標做出分析評議,評判各項指標所處的水平檔次,並直接給出評價分數。

構成要素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構成要素:
(1)評價主體。即評價組織機構,是指由誰進行評價。從理論上講,每一位企業利益相關者,都會出於某種目的對企業績效進行評價。因此評價主體可以包括企業經營管理者、政府相關部門、投資者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投資者。股東和潛在的投資者關心投資的風險和預期收益,因為投資收益與企業盈利能力有關,加之投資風險是巨觀經濟因素、產業因素以及企業本身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且最終也將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故投資者對經營績效的評價主要是獲取企業持續經營、賺取經營利潤、支付紅利和保證資本增長的信息,以助於投資決策。
②企業經營管理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可以藉助績效評價,為戰略性、經營性決策的制定獲取支持性信息。經營管理人員通過評價標準與獲取評價信息的對比,了解、掌握決策執行情況,保證企業管理系統的有效運行,及時發現企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債權人。債權人需要了解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其中,短期債權人需要了解企業現金償還的能力,其分析重點是營運資本和現金;長期債權人主要關注的是公司持續經營的能力和償還長期借款的能力。因此,債權人進行企業績效評價的目的,是為債權人制定企業授信額度、付款條件、利率水平、保證條款等信用決策獲取信息。
④政府相關部門。政府對企業進行績效評價的目的,主要是政府作為國家股東、國有資本的出資人,為加強國有資本的監管,提高資本收益,嚴格對企業領導班子的考核,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及支持鼓勵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等。
此外,企業員工、社會、供應商等作為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也可以企業績效評價的主體身份,組織開展企業績效評價活動。但由於各利益主體關注的重點不同,目標要求不同,在組織實施企業績效評價時,可以採取調整指標權數,加大重點關注內容的評價指標權重等方式,達到評價活動所要實現的目標。
(2)評價客體。企業績效評價系統的對象,亦即對誰進行評價。績效評價系統的運行以評價對象為單位進行收集和分析信息,而且評價的結果對績效評價對象必然產生影響,關係到評價對象今後的發展方向。因此,評價對象的確定是非常重要的。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客體可以劃分為單戶企業評價和多戶企業評價。如果僅需要對某一企業進行評價,那么這個企業作為評價客體即為單戶企業評價。例如,要評價鋼鐵集團的績效情況,則該鋼鐵集團為單戶企業評價對象。如果需要通過對部分企業的評價來了解某行業、某區域或某一分類、某一部分企業的績效情況,則此類評價為多戶企業評價。例如,某集團公司為了解集團內各子公司的績效情況,對集團內的全部子公司進行了分戶評價,則這一評價對象即為多戶企業評價對象。一般來講,績效評價系統的主要對象是企業。企業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企業價值得以實現的基本主體。
(3)評價目標。企業績效評價體系的目標是指整個系統設計運行的指南和目的,它是整個績效評價體系的中樞,其服從和服務於企業目標,績效評價系統要處理好評價系統目標和企業目標之問的依存關係。企業的經營目標主要有生存、發展與獲利。而企業績效評價的主要目標有:確保計畫目標的如期實現、糾正管理上的浪費與偏差、重大問題的發現與解決、評估計畫完成後的效益、改進管理方法及程式、作為事後獎懲的依據、矯正日常營運和管理、增進經營管理者的成就感、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等等。通過這幾個目標的實現,糾正企業行為和經營管理者行為可能出現的偏差,從而實現企業生存發展和獲利的目標。
(4)評價內容。評價內容一般是指對哪些方面進行評價,具體講是指對能夠反映企業績效的各個方面進行評價。企業績效是在企業生產經營等若干因素共同作用下產生的綜合結果,範圍廣、內容多,就企業經營績效而言,應包括財務方面的財務效益、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抗風險能力、發展能力等;經營方面包括市場占有能力、企業創新能力、行業或區域影響力、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方面包括企業領導班子的綜合素質、員工素質、管理策略等;社會影響方面包括社會貢獻、環境保護、資源節約與消耗等。具體評價內容一般根據評價的目的來確定,實施企業績效綜合評價,涉及的內容一般是以上幾個方面的綜合評價,如對企業某個方面進行評價,評價的內容相對要簡化一些。
(5)評價指標。企業績效評價指標是指對評價內容進行計量分析所採取的經濟單位。企業績效評價系統關心的是評價對象與企業目標的相關方面,即所謂的關鍵成功因素(KeySuccessFactors,KSFs),是企業目標的具體化,這些關鍵因素具體表現在評價指標上。關鍵成功因素有財務方面的,如投資報酬率、銷售利潤率、每股稅後利潤等,也有非財務方面的,如售後服務水平、產品質量、創新速度和能力等。企業績效評價的演進歷程揭示了從單一財務指標到包含非財務指標的綜合指標、單一指標到多維指標的發展方向。因此,作為用來衡量績效的指標也分為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如何將關鍵成功因素準確地體現在各具體指標上,是績效評價系統設計的重要問題。
(6)評價標準。即評價的參照體系,亦即評價的對比標尺,是判斷評價對象經營績效優劣的基本依據。績效評價要求選擇與評價目標相關的適應標準,通過各種途徑獲得的企業經營績效信息必須與預先確定的標準進行對比,才能判斷出經營狀況的好壞。評價對比的標準不同,判斷好壞的標準不同,得出的評價結論各異。選擇什麼標準作為評價的基準取決於評價的目的。在企業績效評價系統中常用的標準分別為:年度預算標準、行業平均標準、國內先進標準、國際同類標準等。為了全面發揮績效評價系統的功能,同一個系統中應同時使用不同的標準進行對比判斷。另外,在具體選用標準時,應與評價對象密切聯繫。
(7)評價方法。評價方法是獲取績效評價信息、取得評價結果的手段。有了評價指標與評價標準,還需要採用一定的評價方法,從而實施對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的對比分析和判斷,實現若干個單項指標實際值到產生評價結果的技術轉換。沒有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就成了孤立的評價要素,也就失去了其本身存在的意義。隨著績效評價的發展,評價方法經歷了觀察法、統計法、財務評價法、財務評價與非財務評價相結合的四個發展階段。目前,財務評價方法與非財務評價方法是最為常用的評價方法。
(8)評價結論。企業績效評價結論是績效評價系統的輸出信息,也是績效評價系統的結論性檔案。績效評價人員以績效評價對象為單位,通過會計信息系統及其他信息系統,獲取與評價對象有關的信息,經過加工整理後得出績效評價對象的評價指標實際完成狀況,與預先確定的評價標準進行對比,通過差異分析找出產生差異的原因、責任及影響,得出評價對象績效優劣的評價結論,形成績效評價報告。通過績效評價報告的使用,績效評價系統的功能才能得以有效地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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