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實務問答(2014年版)》由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一、收入類
1.企業的一筆銷售貨物收入,在契約中約定貨物驗收合格後60天內付款,如果貨物驗收是在2012年12月,實際付款時間在2013年1月或者2月,請問,此筆收入在所得稅上應在哪個期間確認申報?
2.對於2013年度內資企業彙算清繳:A公司為B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度A公司收到財政局的一筆補貼款用於建設某項目,A公司把該款項劃撥給B公司,由B公司承建該項目,項目最終在B公司驗收。請問:上述補貼收入若需徵收企業所得稅,是應當由A公司繳納還是由B公司繳納?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不足兩萬元時免徵的增值稅稅額是否需確認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4.企業取得的軟體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5.我單位是經審批的非營利組織,2011年取得了捐贈收入,按照財稅(2009)122號檔案該捐贈收入屬於免稅收入。2013年我單位用該筆免稅收入購入理財產品並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現企業進行2013年彙算清繳,利息收入可以作為免稅收入處理嗎?
6.我公司於2013年對往來賬進行了清理,發現有一筆應付貨款長期掛賬,主要原因為對方公司已聯繫不上,請問該筆應付款項需要確認收入嗎?什麼時間確認收入?
7.無償劃轉資產的所得稅政策應如何掌握?
8.銀行票據貼現業務取得的貼現收入是一次性確認還是分期確認?
9.行政機關取得的經營性收入(如房屋租金等)是否應該徵收企業所得稅?醫院取得的司法鑑定收入,公辦學校、醫院等非營利組織取得房屋租賃收入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
10.財產轉讓收入的確認時間如何確定?
11.以按揭方式銷售房地產項目的收入時間如何確認?
12.以前年度取得的返還土地出讓金收入是否需要納稅?企業2012年取得政府部門招商引資獎勵款名義返還的土地出讓金收入,是否可以作為不徵稅收入處理?
13.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土地增值稅作為稅前扣除的重要事項,與企業所得稅關係密切。請問:我公司將開發產品用於抵償債務後,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應如何確認收入?
14.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還房”是否應按視同銷售進行處理?
15.非房地產企業自建的房產對外銷售取得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問題。我公司為非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請問我公司自建的房產對外銷售取得的收入是否適用國稅發(2009)31號檔案的有關規定進行所得稅處理?
16.房地產開發公司將開發的商品房轉作自用在企業所得稅上是否視同銷售。我公司在北京市某區開發房地產項目,現由於經營需要將開發的商品房轉作自用,請問在企業所得稅上是否視同銷售?
17.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於職工福利,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18.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換取土地為目的,將部分開發產品給原土地所有者是否視同銷售。房地產公司將開發的部分產品,作為取得土地的費用,給了原土地提供者,請問,在進行所得稅匯繳時,是否要將這部分房產視同銷售?如果視同銷售,對方應該如何處理?
19.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自己開發的產品轉作食堂是否視同銷售?國稅發(2009)31號檔案第七條規定,企業將開發產品用於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等行為,應視同銷售。那么我公司將自己開發的產品轉作食堂,是否屬於將開發產品用於職工福利,而視同銷售呢?
20.合作建房,按契約里約定分回的利潤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房地產企業與其他單位合作建房,未就此成立獨立法人公司,僅在契約里約定了利潤分配。請問該項利潤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1.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費用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房地產企業在銷售時向購房者收取的各種代收費用,是否需要併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22.某房地產公司與自己員工簽訂售房契約,首付款在銀行按揭款到賬後,進行了沖賬處理(沖賬發生在確認收入之前)。在確認完工產品收入結轉成本時,其收入的確認如何界定?是按照契約規定,還是於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23.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尚未銷售的地下車位(多數有產權
證明,產權人為房地產開發公司,少部分無產權證明)交由物業公司出租,租金收入用於地下車庫設備的維修。物業公司已按租金全額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該物業公司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房地產公司如何處理?
24.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七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不徵稅收入,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凡未按照《通知》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未按照《通知》規定進行管理作為應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其發生的支出能否稅前扣除?如支出符合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的範圍能否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25.我公司已經計畫搬遷,請問企業因哪些原因發生的搬遷行為屬於政策性搬遷,可以適用政策性搬遷政策?企業發生政策性搬遷的是否需對與搬遷有關的收入、支出、資產進行單獨核算?
26.企業採用預收貨款的方式銷售設備,成本不能可靠核算,如何確認收入?
27.國稅函(2008)875號檔案第三條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銷售企業的“賣一”和“贈一”行為是同時發生的嗎?
28.兩家存在關聯關係的外商投資企業,一家企業對另一家企業有兩年內未支付的應付款,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29.中關村管委會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技術創新,與企業簽訂協定書,2013年度向高新技術企業撥付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協定中明確企業將收到的資金計人“資本公積”科目,此項資金未經國務院批准,是否可以作為不徵稅收入?
30.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取得該筆增值稅返還時企業如何確認?是否計入不徵稅收入?對應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31.非營利組織取得財政撥款400萬元(符合財稅(2011)70號檔案規定的可以作為不徵稅收入的條件),用其中的100萬元購置固定資產用於非營利性活動。對該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2.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的2%的手續費在所得稅上如何處
理?是否需要計人收入總額徵稅?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返
還的手續費的所得稅處理是否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
的手續費相同?
33.房地產項目以哪個條件作為結轉收入的標準比較好?國稅
發(2009)31號檔案規定的3個條件滿足之一就可以結
轉,與項目是否完工有聯繫嗎?在實際操作中以哪個條件
作為結轉收入的標準比較好?
34.業主向房地產企業繳納的購房首付款,房地產企業是否應開具付款發票?
35.我公司對外出租房產,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協定,按照協定
約定於2013年9月30日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租期為2013年
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租金,我公司應如何確認應稅收入?
……
編輯推薦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實務問答(2013版)》由北京鑫稅廣通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組織編寫。
目錄
一、收入類
1.企業持有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2.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否免徵企業所得稅?
3.從農戶手中收購茶葉後進行分類、包裝再銷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屬於免稅的農產品初加工收入?
4.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需符合哪些規定才能免徵企業所得稅?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 87號)執行到期後,企業從政府部門取得的補貼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6.核定徵收所得稅的企業,取得的轉讓股權(股票)收入等轉讓財產收入,應如何計稅?
7.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學校的收入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
8.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如何確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9.企業從政府取得的獎勵、扶持資金是否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10.會員的免費項目是否確認收入?
11.公司銷售自產農產品,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減免的增值稅稅款需要計人企業的收入總額嗎?
12.企業取得的軟體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13.企業購入的茶葉或其他禮盒送給客戶,如何確認收入?
14.A企業轉讓股權給B企業,已經完成轉讓手續,但B公司分期三年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如何確認股權轉讓所得?
15.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於何時確認所得稅收入的實現?
16.某企業向他人提供免費勞務,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是否需要進行視同銷售處理?
17.我公司為100%國資企業,現在,國資委無償劃撥給我公司一部分“其他企業的股份”,該部分所得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18.企業所得稅法對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確認?
19.金融企業的未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上何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0.北京市均輝華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現取得由“南山總工會”頒發的“工會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請問:(1)由該工會委員會向公司員工收取、不上繳總工會的工費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由公司承擔並通過地稅系統劃撥給市總工會的工會經費(如10萬元)中有一部分(如4萬元)由市總工會返給該工會委員會,請問這4萬元需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21.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所得稅上是否應當做視同銷售處理,如何確認銷售收入?
22.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企業所得稅上如何確認收入?
23.期貨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哪些收入可以不計入其應徵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24.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25.機構給予農戶的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有稅收優惠?
26.在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過程中,同時銷售儀器的收入是否一併計人技術轉讓收入?
27.根據國稅發(2008)86號檔案規定,母公司以管理費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費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給母公司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請問這部分管理費在母公司收到時是否需要確認收入?
28.企業接受的較大金額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可以分期確認收入嗎?
29.香港公司從中國境內購買貨物之後直接銷售給中國境內的企業用,請問這種情況香港公司取得的這筆收入是否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按照什麼標準來繳納?
30.納稅人由於發生退貨,但增值稅發票已經超過90天未認證,無法開具負數發票沖銷,請問所得稅上還需要計入收入嗎?如果不需要,企業應該提供契約會計憑證沖減銷售收入?
31.企業銷售人員在外地出差的服務費發票的刮獎中獎收入,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32.企業根據委託契約,受託對符合企業所得稅農、林、牧、漁業稅收優惠規定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服務,其所收取的加工費,可以按照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項目處理嗎?
33.內資企業與某自然人簽署股權轉讓協定,轉讓方以“零元”價格轉讓其在一家企業的部分股權給該納稅人,該企業的淨資產為正數,請問該納稅人是否需要按接受捐贈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34.企業整體轉讓,如果轉讓價高於被轉讓企業淨資產,請問被轉讓企業需就該差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嗎?如果轉讓價低於被轉讓企業淨資產,請問購買方需要就該差額併入所得征企業所得稅嗎?
35.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契約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而國稅函(2008)875號檔案規定:屬於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權費,在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屬於提供初始及後續服務的特許權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如果契約約定的支付時間與實際支付時間不一致,請問:特許權使用費按什麼來確認收入?
36.外資企業發生股權轉讓,確認投資所得和損失,應以轉讓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計算,請問應如何確定股權投資成本與投資收入?有檔案依據嗎?國稅發(2000)118號檔案現在是否有效?
37.“企業受託加工製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築、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對跨年度工程,如果持續時間不超過12個月,如何確認收入?
38.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還房”是否應按視同銷售進行處理?
39.一般納稅人銷售了一台設備,在維修期內發生了零部件的免費更換,在增值稅上領用自產產品不視同銷售處理,不繳納增值稅。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檔案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因資產的所有權屬發生了改變,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請問:用於免費更換的零部件,在所得稅處理上,要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嗎?
40.香港公司A(在香港)打算將持有的北京公司B的股權(超過25%但沒達到100%)全部轉讓給另一香港公司C(在香港)。轉讓類型屬於協定第十三條的第五項。請問:在境內無轉讓所得,是否不徵收A公司的該項所得稅?有無檔案依據?
41.向會員收取的會員費應如何確認銷售收入?
42.納稅人是一般企業(非房地產企業),請問納稅人自建的房產採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是否要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計入利潤總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有何檔案依據?
43.納稅人是一家提供船務貨運代理的公司,該公司在國外還有一家關聯公司,納稅人及其國外關聯公司和客戶一般不簽訂契約,只是口頭的約定,該公司的所有船務代理業務都是在國內進行的,同時與該公司有關聯關係的外國公司也會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外國公司不會派人員來中國提供服務。而且客戶有時會將服務費付給外國公司。請問:外國公司提供的服務是否要根據國稅發(2000)082號文:“境外諮詢企業與境內外商投資企業或代表機構共同與客戶簽訂契約,共同提供諮詢業務所取得的收入,首先應按工作量或契約規定等合理的比例劃分境內外企業或機構各自的收入。境內外商投資企業或代表機構應就其劃分的收入申報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凡屬境外諮詢企業與其境內關聯企業或其代表機構共同提供諮詢業務,且其服務對象為中國境內客戶的,劃為境內外商投資企業或代表機構收入的比例,不應低於該項業務總收入的60%。”在中國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44.企業的一筆銷售貨物收入,在契約中約定貨物驗收合格後60天內付款,如果貨物驗收是在2012年12月,實際付款時間在2013年1月或者2月,請問,此筆收入應在哪個期間確認申報所得稅?
45.A公司為B公司的母公司,2012年度A公司收到財政局的一筆補貼款用於建設某項目,A公司把該款項劃撥給B公司,由B公司承建該項目,項目最終在B公司驗收。請問:上述補貼收入若需徵收企業所得稅,是由A公司繳納還是由B公司繳納?
46.請問承包商承包一建築工程(超過1年)契約約定先付定金,等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把剩餘款項付給承包方,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47.納稅人發生一筆視同銷售的業務,請問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如何確定產品的銷售價格,有沒有相關的檔案依據?由於該產品在市場上沒有同類產品,因此不能夠確定公允價值,那么利潤率怎么確定,是由企業自己確定還是稅務機關核定?
48.在買一送一銷售方式中,所送商品未在發票中顯示,但已計算增值稅。假設成本為800元,視同銷售價為1000元,增值稅率為17%。
會計處理為:
借:營業費用——促銷費 1170
貸:庫存商品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請問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結轉了800元的成本後,是否還可以在稅前扣除1170元的銷售費用?是否需做納稅調整?
49.某企業銷售一批貨物,如果購買方能提前還款的話會有相應折扣,請問如何確認收人?折扣部分能否扣除?
50.從財政局取得的設備技術更新改造撥款需要繳所得稅嗎?
51.取得增值稅返還是否繳納所得稅?
52.請問企業取得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53.企業為某公司提供資產管理業務,簽訂“代持協定”,收取管理費。代該公司代為持有交通銀行股權,現交通銀行股權分紅,這筆收入將轉到被管理公司,請問這筆收入所得是由管理公司代扣代繳所得稅還是由被代理公司自行繳納所得稅?
54.請問關於出口退增值稅稅款是否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否有明確規定?
55.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請問按照收入總額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是不是從居民企業取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就不用併入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了?
56.內資循環經濟企業2007年取得財政局的補貼,指定用於繼續改造治理污染項目,請問對有指定用途的政府補助是否免徵企業所得稅?
57.新法實施後暫無檔案規定補貼收入可以免稅。現納稅人收到北京政府劃撥的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補貼,該集團公司收到後,又分發給其下屬的子公司作為研究開發的費用(但並沒有全部分給子公司),但政府的批文是將該筆款項撥給該集團公司。請問該筆補貼應該以集團公司的名義繳納所得稅稅呢?或者是各子公司就其分到的部分繳納所得稅、總公司就去留下的部分繳納所得稅?
58.某公司投資一家企業,2012年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59.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
60.某公司有一筆債務無法償付,請問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61.企業由於搬遷處置存貨而取得的收入是否作為企業搬遷收入?
62.企業以自己的房產作股權投資,該評估增值部分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63.企業有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應何時繳納企業所得稅?
64.企業以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65.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轉讓財產所得,如何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
66.非營利組織哪些收入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67.企業取得淘汰老舊機動車政府補助,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的不徵稅收入?
68.企業收到區政府的專項研發基金,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69.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如何計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國債利息收入?
70.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
二、扣除類
三、特別納稅調整
四、非居民所得稅
五、匯總納稅類
六、稅收代惠類
七、徵收管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