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任春雷,男,現年37歲(註:2012年),大學文化,中共黨員,二級法官,1995年9月從雲南省政法專科學校畢業後分配到綏江縣法院,先後在中城法庭、新灘法庭、民事審判庭工作,擔任過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現任民一庭庭長。在1997年10月參加全國法院系統統一初任法官資格考試後,一舉通過,並於1998年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2000年,又參加了全國成人高考,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並於2003年7月以優異的成績畢業,獲得了法律本科文憑,成為本院在職幹警中第一個取得法律本科文憑的人。
主要事跡
1999年2月,因工作需要,院黨組決定將任春雷從位於縣城的中城法庭調到遠離縣城的新灘法庭工作,此時他正值新婚,但他沒有向院黨組提要求、講條件,而是毫無怨言的去了新灘法庭工作。他來到新灘法庭後,積極支持、配合庭長的工作,在庭長的帶領下,全庭4個同志緊密配合,連續兩年收結案均超過了一百件,一改以前每年僅收結案三、四十件的局面,且連續兩年被評為先進集體。
2004年3月,任春雷通過競爭上崗,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被選拔為民事審判庭副庭長(主持工作),2006年10月,被任命為民事審判庭一庭庭長。每年辦理的案件數量在全院都是名列前茅,且承辦了大多數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擔任法官頭十年中即辦理了各類民事案件300餘件,刑事和行政案件40餘件,結案率達到100%,沒有一件案件超審限和枉法裁判,無一上訪。
並儘量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力求案結事了,每年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的案件,占其總結案數的40%左右。
從事審判工作十餘年來,多次被評為縣優秀團幹部、縣法院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個人,2001年、2003年、2004年、2005年四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7年被評為昭通市“十佳法官”,2008年被評為昭通市“優秀審判長”,他所在的庭室多次被評為先進集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