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感人

王烈字彥方,太原人也。 王烈字彥方,太原人。 或:有人。

原文

王烈字彥方,太原人也。少師事陳寔,以義行稱。鄉里有盜牛者,主得之。盜請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彥方知也。”烈聞而使人謝之,遺布一端 。或問其故,烈曰:“盜懼吾聞其過,是有恥惡之心。既懷恥惡,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後有老父遺劍於路,行道一人見而守之,至暮,老父還,尋得劍,怪而問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盜牛者也。諸有爭訟曲直,將質之於烈,或至塗而返,或望廬而還。其以德感人若此。

譯文

王烈彥方,太原人。青年時曾在陳寔門下學習,因為品德高尚,稱著鄉里。有個盜牛的被主人抓住,盜犯向牛主認罪,說:“我甘願受到懲罰,但請求不要讓王彥方知道這件事。”王烈聽說後派人去看望他,還送給他半匹布。有人問這是為什麼?王烈說:“盜牛人怕我知道他的過錯,說明他有羞恥之心。既然心懷羞恥,必然能夠改正錯誤,我這樣做正是為了鼓勵他改過。”後來有個老漢在路上丟了一把劍,一個過路人見到後就守候劍旁,直到傍晚,老漢回來尋劍,得到了遺失的劍,覺得奇怪便詢問他的姓名,並將這件事告訴了王烈。王烈派人查訪守劍人是誰,原來就是那個盜牛的人。
鄉里百姓,凡有爭訟曲直的事件,都去請求王烈排難解紛,斷定是非,由於王烈平素德教影響,有的走到半途,忽然願意放棄爭執,雙方和解而回來的,有的望見王烈的屋舍,就感到慚愧,彼此相讓而回來的。可見王烈盛德感化之深,已遠勝過刑罰的力量。

注釋:

師:名詞作狀語,以師的禮節(侍奉) 稱:(被)稱道,稱讚刑戮是甘:意為甘願受到懲罰 甘:願意。 乞:只求。 或:有人。 必:一定。 激:鼓勵。 還:回來。 問:詢問。乃:原來是質:徵詢遺(布一端):送給,給予。(後有老父)遺(劍於路):遺失,丟失。是有恥惡之心:意為這是有羞恥心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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