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京畿旱宥囚徒詔

《以京畿旱宥囚徒詔》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以京畿旱宥囚徒詔

朕聞動人以行不以言,應天以實不以文。蓋明誠者,感通之大本也;刑德者,陰陽之大倫也。故五事陳於《洪範》,時令著於《禮經》。雖堯湯之災,或丁於天數;而休咎之萌,必徵乎人事。朕祗荷大統,子視兆人,宵衣是食,不敢自逸,猶慮上心不達於下,下志不通於上。是以正朝延聽,便殿訪求,事之益者罔不行,弊之壅者罔不去,庶乎交感,以致洽和。而誠有所未臻,信有所未達,自春及夏,亢陽為害。雖麥秋大稔,而禾歲未登,京畿之間,陰陽小爽。齋禱備至,膏澤未濡,中心惻然,思所以濟。豈庶獄之未孚,將一夫之不獲,永用惕戒,載懷哀矜。其京畿見禁囚徒,犯死罪非故殺人者,並降流,流已下罪,遞減一等。依令有司約禮,禱祠宗廟,遍祈山川,務盡莊敬,以副予志。百司庶務有不便於人者,各委長吏悉心陳列,無使壅於上聞。其寶曆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敕及今年二月十二日赦條所釐革施行未畢者,宜令中書門下速舉處分。朕志唯克己,誠在恤人,自臨御以來,躬行不逮。乃者永虞艱食,瞻仰昭回,幽禱移災,蔬食逾月,益罷浮費,用嚴天譴。尚懼明有未燭,道有未宣,聞於神者無馨香,施於理者或繆戾,終夕三省,履冰在懷。內外卿士,有規朕以道,宜封事條奏,宰衡庶尹,侯衛守長,各勵乃職,庶承於天休。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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