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科技局
(二)研究制訂仙桃市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仙桃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仙桃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仙桃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 (四)組織擬訂仙桃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訂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八)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仙桃市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或組織擬訂仙桃市科技發展、創新型城市建設及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仙桃市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仙桃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仙桃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仙桃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仙桃市科技發展各類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仙桃市技術開發計畫、成果轉化計畫、創新體系和條件平台計畫及重大科技專項。
(四)組織擬訂仙桃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訂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五研究制定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六)管理仙桃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負責仙桃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仙桃市地區科技創業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
(七)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組織仙桃市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工作。指導仙桃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的建設與發展。
(八)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仙桃市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