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5、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情況,依法糾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問題; 8、檢查其他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分動員、自查、整改、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為切實做好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糾正損害農民民眾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根據農業部等七部委《關於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農經發[2007]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項治理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依據,以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目標,以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和征占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為重點,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
(二)工作重點
1、檢查農村土地延包後續完善情況,依法糾正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到戶、土地承包契約未簽訂到戶的問題;
2、檢查承包期內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土地的情況,依法糾正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地的問題;
3、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依法糾正強迫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截留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的問題;
4、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土地徵用補償及分配、農村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的公開和民主管理情況,依法糾正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
5、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情況,依法糾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問題;
6、檢查農民土地問題信訪情況,依法糾正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職能部門不作為、幹部作風簡單粗暴的問題;
7、檢查農村土地征占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民土地問題;
8、檢查其他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三)總體目標
1、完成延包掃尾工作,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解決,確保承包地塊、面積、契約和證書“四到戶”。
2、糾正和查處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地、超標準預留機動地、違法發包“四荒”地、強迫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幹部作風簡單粗暴和違法行政等突出問題,有效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矛盾和問題。
3、普遍建立信訪、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土地糾紛調處機制,努力做到把糾紛解決在當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4、土地承包檔案、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等工作得到明顯加強,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
5、進一步增強依法用地意識,實施更為嚴格的征地審批和用途管制,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6、進一步強化保護耕地、維護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意識,增強貫徹執行黨在農村土地政策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做到執政為民、依法行政、依法辦事。
二、專項治理時間安排
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分動員、自查、整改、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階段(9月6日—9月20日)。市政府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意見,明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任務目標、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把專項治理的任務部署到每個村居。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普及,引導廣大幹部民眾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
(二)自查階段(9月21日—9月30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對照農村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力量對每個村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征占情況進行認真排查,徹底摸清問題並分析原因。在此基礎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時限、措施和具體要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於9月21前報市農業局。
(三)整改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積極穩妥操作,認真糾正存在的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自查與整改也可以交叉進行,做到邊查邊改,隨時發現問題,隨時糾正。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整改工作完成後,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於11月15日前報市農業局。市政府將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三、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專項治理工作有組織、有計畫地進行,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農業局局長任副組長,農辦、農業局、國土資源局、監察局、民政局、信訪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政策指導、督導檢查和重大案件查處、信息交流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農業局,市農業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並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治理的相關工作;國土資源局負責征占農村土地突出問題治理中糾正侵害農民權益行為和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等工作;監察局負責組織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違紀行為和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行為;民政局負責全市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相關事務;信訪局負責落實信訪責任制,加強督查督辦。
(二)明確鄉鎮責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本地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和分工,安排得力人員,保證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同志要具體抓,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分工責任制,實行分區包片抓點,責任到人、任務到人,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搞好專項治理。對近年來土地信訪高發、土地糾紛頻發的村(居),要將其作為監控重點,實行目標管理,限期解決。
(三)搞好督導檢查。市政府組織督導組,對專項治理開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跟蹤督辦。對專項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時、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認真、解決問題不徹底的要限期整改;對專項治理工作走過場、弄虛作假的要通報批評;對在專項治理期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法違規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視為頂風違紀,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遏制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依法維護農民民眾的土地權益是一項長期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有組織的排查與搞好信訪工作相結合,把妥善解決農民信訪反映的有關問題作為專項治理的重要內容,加強法律政策宣傳,暢通農民民眾反映意見的渠道,設立並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引導農民民眾依法、理性地反映問題;把解決突出問題與建立健全維護農民土地權益長效機制相結合,在妥善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制定出標本兼治的措施,鞏固專項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多部門協調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以協商、調解、信訪、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調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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