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建質[2004]2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嚴格工程建設管理程式,完善報建制度
村鎮建設項目根據項目規模實行市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層管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對項目法人申報的建設項目把好初審或審批關。
(一)對於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的所有公共建築工程,居民自建兩層(不含兩層)以上,以及其他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鎮建設工程;村莊建設規劃範圍內的學校、幼稚園、衛生院等公共建築,由市建設局村鎮建設管理站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鎮建設管理所負責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基建手續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鎮建設管理所統一辦理申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初審。
(二)對於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且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市政設施、生產性建築,居民自建兩層(含兩層)以下住宅和村莊建設規劃範圍內的農民自建兩層(不含兩層)以上住宅,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鎮建設管理所負責管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對於農民自建兩層(含兩層)以下住宅的建設,市鄉兩級建設管理業務部門要積極為農民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住宅規劃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
三、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監管體系
(一)加大監管力度,建設局村鎮建設管理站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村鎮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及對各方主體的資質和從業資格的審查,推薦不同類型的新型住宅設計通用圖集,逐步引導農民自建住宅由傳統結構型式向符合國家標準的結構型式轉變。
(三)建設局村鎮建設管理站、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鎮建設管理所要加大對村鎮建設工程的巡查、檢查力度。建立定期檢查、巡查制度及信息通報月例會制度,重點檢查進入建築施工現場原材料質量,施工過程質量安全規範執行情況和基建程式情況。村鎮建設管理部門要建立區域內分片巡查服務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建立培訓制度。村鎮建設管理部門應對村民委員會有關人員提供培訓服務,並通過發放掛圖、基本知識資料等方式宣傳推廣識圖、施工管理方法等基本常識。對限額以下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建設方和承建方,在報建程式和建設重要工序上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四、進一步明確村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村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按《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 (仁府發[2006]2號)執行。具體為:
(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村鎮建設管理所負總責,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村鎮建設建築施工質量安全日常管理。
(二)建設局及其村鎮建設管理站負行業監督管理責任,對全市村鎮建設建築施工質量安全實施行業日常監督和指導。
(三)建設局質監站、安監站,要積極主動為村鎮建設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業務指導和服務。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