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我看過錢鍾書先生寫的一篇書評,題目叫作“為什麼人要穿衣”。錢先生的書評一向都是微言大義、妙不可言的,但我只想引用錢先生引用原書作者的幾則語言。原作者以為,衣服之起,並不由於保護身體,或掩羞,而由於人類好裝飾好賣弄的天性;又說,人類一方面要賣弄,一方面要掩飾,衣服是一種委曲求全的折衷辦法。這種見解在上世紀可謂驚世駭俗,但於本世紀而言,就太落伍了,的人類都喜歡把衣服脫光光去賣弄了,而又以隆胸美容去裝飾,不管男女,無論年紀。於是我就有了一個不恰當的聯想。結婚的心理是否如同穿衣的心理呢?
假如你到三十歲還不結婚,那么一方面你就失去了這塊遮羞布,你的一片空白的感情,仿佛被人扒光衣服了參觀一樣,一切無所遁形;一方面你也失去賣弄的虛榮心,不但不足引以為傲,還羞愧得無地自容了。親朋會以關心為名頻頻羞辱你,父母以人倫大義頻頻教訓你,還有一些人,他們覺得你根本娶不了妻或嫁不出去,不想嫁夫或無意娶妻,卻仍不懷好意地勸你趕快婚嫁吧,這些人一邊享受著做好人的快感,一邊又可以滋生著人不如己的幸福感,有兩全其美的事誰不搶著乾呢!而這種折磨我就正無數次在經歷著,容不得自己閃躲,也無處可閃躲,不能反唇相譏,更不能勃然大怒,因為這一切只能歸咎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