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價值論把人類的價值現象看作是在精神現象出現以後才隨之出現的東西,把人類主體的出現作為價值存在和發展的原始起點。從而認為價值“必然具有人類的性質”,不能用自然科學的進化觀念進行解釋,否則便會導致“自然上帝”出現。這種觀點認為主體是以精神的出現為標誌而區別於客體的,由精神現象所決定的價值現象與自然界的物質運動規律完全不相干,因而與生物的進化過程無關。有些學者認為價值是由人的需要來決定的,而人的需要又是由人的理性意識來決定的。由於人本價值論絕對地割裂了人類社會與自然界之間的必然聯繫,把人類的價值現象看作是一種脫離物質運動的某種神秘東西,是一種由絕對精神和絕對理性來確定的另一種精神現象,其本質與絕對精神或絕對理性的唯心主義是一致的。人本價值論是唯心主義在社會科學的價值理論領域的具體表現,廣泛存在於各種人文科學中。
參閱進化價值論